湖北建设先行区实施意见解读|推进“强县工程”行动,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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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设先行区实施意见解读|推进“强县工程”行动,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2023-04-28 19:31:00
4月27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第7场新闻发布会,聚焦“实施强县工程行动”这一话题。
  近年来,湖北通过实施县城品质提升、擦亮小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四个“三年行动”,县城的集聚以及承载能力明显提升,全省县城人口的聚集度达到44.5%,县城购房者中农村居民占56.6%,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县城已经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纽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
  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在顺应县域人口向城市转移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推进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发展体系、统筹县城乡镇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畅通城乡资源要素流通配置
  在城乡建设方面,下一步,湖北将重点抓好行政管理、设施服务、生态环境三方面的工作。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三方面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三个一”,即规划实施“一张图”、设施服务“一体化”、城乡建设“一盘棋”。
  县域规划要从行政单元向地理单元转变,积极顺应流域地理走向,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推动资源要素及设施服务向乡村延伸,重点聚焦农村道路、供水、垃圾处理、教育医疗资源配置、互联网生活服务五个方面的一体化工作;推进城乡建设与生态系统的融合、城景融合、历史文脉与现代人居的融合。
  其中,为促进城乡教育医疗资源配置一体化,湖北将指导和督促全省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
  到2025年底,每个县至少组建1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助力“强县工程”行动,提升县域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水平,初步建立起整合型、同质化的县域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抬高县域医疗服务水平“底板”,当好群众家门口的健康守护者。
  此外,会上还介绍,湖北将通过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赋予医共体更多自主权。同时提升乡村服务能力,继续实施“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项目,为村卫生室引进适宜人才,并发挥信息支撑作用,促进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强化服务协同。
  构建省市县乡四级供应链服务网络,有利于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降低中间成本,促进农民增收、加快畅通城乡流通循环。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构建省市县乡四级供应链服务网络,湖北将组建湖北供销集团,线下整合全省供销系统6万多个服务网点、400多个配送中心、9000多家直营店、2500多个仓库、200多个农贸农批市场等流通经营资源,线上实现湖北供销电商公司与全国头部电商平台及全国总社6大平台多元链接,并设立一支首期规模5亿元的供销乡村振兴基金,实现供销社企业履行的公共服务责任和企业经营职能分开。
  产业纵横并进促进农村增收
  县城是实施强县工程的主战场和重要载体,农村人口不可能全部涌向城市,因此增强县城集聚力、吸引力和承载能力,完善县城功能,提升县城品质是重要突破口。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表示,推进县城高质量发展,要做到“四个好”。首先要确定好县城定位,因地制宜。大城市周边县城要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平原地区县城要按照“四化同步”要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山区县城要控制开发强度,基础设施建设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方式为主,降低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与周边自然生态有机融合。
  产业是发展的根基,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途径和长久之策。“湖北将推进纵向延长产业链和横向拓展产业功能齐头并进,推动农业由单纯的初级种养加工向农产品精深加工、销售、品牌打造等向高端的价值链延伸,促进农产品增值、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纵向融合方面,湖北将通过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500家以上,同时通过擦亮荆楚品牌促进价值提升,加大品牌整合、营销、服务力度,重点培育一批省级核心品牌,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多渠道宣传和推介“中国荆楚味、湖北农产品”。
  下一步,湖北还将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发展资源经济、物业经济、服务经济、产业经济、生态经济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争取到2025年底,全省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大于10万元的行政村占比达到70%以上。
  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湖北将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领办创办兴办农民合作社、乡村合作公司,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纳入乡村振兴“头雁”工程和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提高他们管理和运营集体资产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规范村级财务、合同和项目招投标管理,确保资产增值、农民受益。这些举措将有助于落实《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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