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今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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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今日发布!
2023-05-04 17:48:00
银保监会5月4日公布2022年度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情况,通报指出,保险业偿付能力指标维持在合理区间,风险总体可控。
  偿付能力新规实施一年
  通报显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下称“规则Ⅱ”)实施以来,在引导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支持资本市场发展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规则Ⅱ对绿色债券、科技创新、出口信用保险、农业保险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等给予最低资本10%的折扣,有效促进保险业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二是规则Ⅱ对保险资金投资大盘蓝筹股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募REITs)分别给予最低资本5%和20%的折扣,对投资符合条件的银行股给予减值豁免的优惠政策,支持保险业参与资本市场改革,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2021年1月,银保监会颁布新修订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明确了偿付能力监管框架,完善了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强化了保险公司的主体责任,优化了偿付能力监管措施。
  2021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规则Ⅱ,标志着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顺利完成。银保监会曾指出,规则Ⅱ通过全面实施穿透监管,提高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的资本要求,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通过降低专业科技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绿色债券投资、保险资金支持国家战略的投资资产的资本要求,增强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通过完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新增资本规划要求等,促进保险公司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风险严重”险企有增加
  通报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保险业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风险小的A类公司49家,风险较小的B类公司104家;风险较大的C类公司(即中风险公司)16家;风险严重的D类公司(即高风险公司)11家。
  对比2021年末,C、D类公司数量均有所增加,其中风险严重的D类公司数量涨幅最快,增加了7家;风险较大的C类公司数量为2021年末的两倍,达到16家。
  不过,从2022年全年情况来看,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整体保持稳定,年末风险小的A类公司数量有所回升。
  2021年底修订发布的规则Ⅱ包括《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标准》(下称《标准》),银保监会指出,《标准》强化定量指标与定性监管相结合,提高风险综合评级制度科学性,完善了偿付能力监管评估体系。银保监会表示,通过每季度对公司风险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级、通报、约谈、整改”的闭环工作机制。
  2022年,银保监会组织对70家保险公司开展现场评估,推动公司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提升行业风险管理能力。同时,对2家保险公司开展财会专项检查,对22家保险公司开展财会或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检查,对4家公司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强化监管刚性约束,夯实风险监测数据基础。
  银保监会去年12月初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十七次工作会议指出,将加强风险综合评级通报和约谈力度,夯实保险公司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
  近期深圳银保监局就对富德产险进行了约谈。根据富德产险公布的偿付能力报告,该公司自2022年第一季度被评为C类以来,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处于C类。
  富德产险在最新偿付能力报告中指出,深圳银保监局通报了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情况,并提出了指导意见和要求,要求富德产险重视偿付能力管理工作,补齐公司治理的短板,规范三会一层运作,加强对保险业务的管理,优化战略规划,要有合规意识,依法合规经营,尽快加强与该公司股东沟通,完善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银保监会在2023年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是统筹推进保险公司回归本源和风险处置。坚决整治恶性竞争乱象,研究出台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和分类监管制度。
  市场化方式补充资本超540亿元
  通报指出,2022年末,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6%,远高于100%的达标线。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8%、186%、300%。
  对偿付能力不达标和出现偿付能力风险苗头的公司,银保监会通过采取监管约谈、风险提示、现场督导等多种方式,督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偿付能力。数据显示,2022年,银保监会全系统就偿付能力相关风险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管谈话128家次,发送监管风险提示函65家次,下发监管意见书22家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5家次,要求11家次保险公司提交预防偿付能力充足率恶化或完善风险管理计划。
  通报显示,过去一年,银保监会推动补齐制度短板,支持保险公司补充资本。制度层面,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和《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加强保险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风险排查,防范资金运用风险等。
  同时,银保监会还支持保险公司通过适当途径补充资本金。2022年,保险行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补充资本540.47亿元,其中20家保险公司股东增资412.67亿元,10家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127.80亿元。
  2022年,银保监会稳妥有序推进高风险机构风险处置工作,其中,“明天系”保险机构接管工作如期完成。对高风险机构实行贴身监管,防范流动性、涉众事件等风险隐患。此外,银保监会还创新处置模式,建立风险处置专项工作机制,成立专班或专责组推动高风险机构风险化解,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制定风险处置方案。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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