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精工:拟向捷登零碳定增募资不超4.17亿元 实控人将变更为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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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精工:拟向捷登零碳定增募资不超4.17亿元 实控人将变更为马伟
2023-05-16 12: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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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精工5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当日与捷登零碳签署《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捷登零碳拟认购金额不低于41,719.70万元(含本数),认购价格为10.43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当日,捷登零碳与黄业华、马息萍和黄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转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1266.73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50%)。同日,捷登零碳与黄业华和黄超签署《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黄业华、黄超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721.76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41%)对应的表决权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捷登零碳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至捷登零碳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能实际控制上市公司之日止,且不超过18个月。
  《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且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捷登零碳合计控制上市公司3988.49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马息萍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黄业华和黄超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本次发行完成后,捷登零碳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266.93万股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由黄业华变更为捷登零碳,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由黄业华和黄超变更为马伟。
  公告显示,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南京捷登持有捷登零碳70%股权,系捷登零碳控股股东。马伟通过南京捷登间接持有捷登零碳70%股权,系捷登零碳实际控制人,蔡春雨通过南京宇宏间接持有捷登零碳30%股权,系马伟配偶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时,发行对象成立于2023年4月4日,设立至今尚未实际开展业务,除认购华菱精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无相关经营活动财务数据。
  马伟具有丰富的企业运营管理经验,投资或设立了宝馨科技、江苏康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恒鼎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康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康美绿筑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徐州美兴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同时,马伟于建筑建材及新能源行业拥有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及资源储备,华菱精工电梯零部件、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下游客户属于建筑建材行业,风电制动器业务属于新能源行业,收购华菱精工有利于增强业务协同效应。
  华菱精工表示,本次定增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夯实公司的业务发展基础,并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资金保障,从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相应提升,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降低公司对有息负债的需求,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并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后续业务开拓提供良好的资金基础。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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