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金小镇研究中心委员、天元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王伟:寻求GP和LP之间的利益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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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基金小镇研究中心委员、天元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王伟:寻求GP和LP之间的利益一致性
2023-05-16 19:51:00
在5月16日举行的第五届“5·19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北京基金小镇专场上,北京基金小镇研究中心委员、天元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王伟发布并解读《中国私募基金治理最佳实践——以ILPA原则3.0为视角》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当前,中国私募市场规模庞大,投资者保护问题也至关重要。根据中基协数据,2022年对803家私募管理人开展自律检查,注销私募管理人2217家。”王伟表示。
  王伟进一步介绍,在侵害LP(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首字母简称)利益的实践案例中会出现维权困难的现象,涉及多方面原因。一是谈判没有注意到一些必要事项双方未达成共识,导致纠纷发生时成为维权障碍;二是管理人在遇到募资困难时,LP与管理人之间就相关问题产生不同看法。
  在王伟看来,中国私募基金行业需要的是根植于中国监管环境和中国市场、能够反映中国市场动态的中国私募基金治理的最佳实践。基于此,做了一个比较法的研究,从ILPA原则3.0视角出发,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符合中国私募基金的治理,既能保护投资者,又能促进GP和LP的长期利益一致。
  报告显示,ILPA原则3.0,英文全称为Institutional Limited Partners Association Principles 3.0,由国际投资市场上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协会ILPA发布。ILPA认为,一只表现优异的私募股权基金,须遵循三项基本原则:利益一致、透明度和治理。
  ILPA原则3.0在三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从GP和基金的经济机制、基金期限及结构、关键人士、基金治理、财务信息披露、通知与政策披露、对LP的信息披露七个维度,对私募股权基金“募、投、管、退”中的重要内容展开论述,以提示投资者其所应关注的合同条款。
  具体来看,透明原则方面,王伟解释,“第一,关联交易方面的透明性,是LP以及私募基金资产安全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同时,GP和投资组合之间的安排,以及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往来等信息,应该是清晰、完整、公平披露的;此外,LP向合伙企业支取的这些费用或者是开支已知的计算,也应当定期披露。”
  治理原则亦非常重要。王伟进一步介绍,“在有限合伙制企业中,LP不执行合伙事务,虽然出的钱最多,但是不执行合伙事务。如果治理制度不合理,LP对管理人没有充分的信任,基金募不起来,规模就达不到期望的要求。”
  在此背景下,需要用条款来实现GP和LP之间的制衡和博弈,促使GP和LP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双方需要遵循利益一致原则。
  谈及对GP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建议,王伟表示,“基金的法律架构至关重要,如果基金架构搭建得不合适的话,在退出时将面临巨大障碍。当前已有的架构包括GP和管理人合一的架构、GP和管理人分离的架构、结构化基金的架构、双GP的架构等,在做核心条款时需要特别注明。此外,信义义务亦是一个痛点,私募基金管理人对LP负有信义义务,信义义务包含忠实义务及注意义务、违反信义义务,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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