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林: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在于新型信用合作体系 特别是要大力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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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林: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在于新型信用合作体系 特别是要大力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2023-05-21 10:26:00
最近,哈尔滨金融学院召开主题教育宣讲报告会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挂职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的陈林博士以《合作经济与普惠金融重要论述解析》为题做专题报告。主持报告会的学院党委书记总结指出,陈林博士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丰硕,调查研究深入,一线经验丰富,为全校干部教师上了主题教育精彩一课。
  陈林提出融资贵融资难的根本解决之道在于合作经济、普惠金融及其交叉融合。对于如何有效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寻求融资难融资贵的破解之道等问题,陈林进行了深入分析。
  经中组部选派,再到地方挂职,陈林身上理论与实践交融的气质更为彰显。他长期在国资、金融系统任职,多年兼任中共中央编译局中国现实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以及若干高校教授、研究生导师。十几年前挂职浙江省瑞安市副市长、金融工委主任期间,陈林主持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信合联盟先行试点,参与重要文献起草,经验成果在全省全国推广并两度载入中央一号文件。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以来,很多金融机构日益看重农村市场,意图拓展农村金融服务业务,然而目前农村仍然存在“融资贵”、“融资难”现象。
  陈林在接受财联社专访时表示,农村金融服务最大的短板,在于信贷投放特别是农户贷款。“这也是高层和社会最为关切的。离开了这一点,其他各种‘金融服务’的花样翻新都很难有实质意义。”
  在陈林看来,银行如果要出面整合产业链、供应链,恰恰是在那些貌似“低小散”的行业和区域如农业农村,因其尚未形成大巨头控制,更有利于发挥银行的主导作用,也更有社会公益价值。
  此外,陈林还表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在于新型信用合作体系,特别是要大力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嫁接信用合作机制,才能有纲举目张、标本兼治的效果。
  “农村金融服务最大的短板,在于信贷投放特别是农户贷款”
  财联社: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然而目前农村仍存在“融资贵”、“融资难”现象,如何解读这一现象背后产生的原因?
  陈林:现行金融体制对于农村下层、对于小微客户,是基本失效的。遍闻“融资贵”、“融资难”的呼声,而很多银行的钱贷不出去。这个貌似悖论的根源在于正规金融趋于僵化封闭,而具有灵活性的非正规金融,包括民间借贷得不到应有的规范和保护;商业银行过度膨胀,而真正有利于草根社会的信用合作事业长期受到严重抑制。
  银行特别是大银行据认为“抗风险能力强”,大都靠的是体量优势,大船抵抗大风大浪的能力是要强一些,但是开不进小河小汊。一些中小银行的合并升级,又将进一步助长其脱离农村、脱离基层的倾向。就算有一些金融资源投向农村,也多是投向了大企业、大户,不但不利于共同富裕,事实上助长了两极分化,更损害了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机会。
  近些年来,各大金融机构开始看重农村市场。但越是曾经成功的银行或企业,越是超大型的科层制机构,越是有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如果作为其科层制体系的延伸,依靠自己的县域分支机构和员工到农村基层推动工作,管理半径很长,成本很高,效率很低,工作成果难以巩固。大量增设农村网点,更是不经济的。过去金融机构在农村、甚至县城的网点纷纷撤并,是并不久远的事情。
  至于一些银行到农村发展“服务点”,很多浮于形式,其中的“代理风险”更不容小觑。监管部门对于“服务点”拓展存款功能持有保留,至于设想中的取款、汇款、缴费等服务需求,由于手机支付的迅速不断普及,以及在地方性小银行基层网点或者民间自发互助的支持下,在很多农村地区,并不难得到满足。在那些确有取款及其他金融服务困难的偏僻贫困地区,小银行都不愿去或者去不了,大银行又如何能轻易解决?普遍设立和长期维护大量“服务点”,对于基层行的资源与能力是很大挑战。如果大量虚报的或者僵滞的“服务点”本来就是莫须有的,再一味“叠加”各种想象中的服务功能、非金融功能,还指望借此获客,就更加离题万里了。
  农村金融服务最大的短板,在于信贷投放特别是农户贷款,这也是高层和社会最为关切的。离开了这一点,其他花样翻新都很难有实质意义。
  财联社:“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发展农业保险。目前农村自产抵押担保融资业务在农村开展成效如何,存在哪些困难?
  陈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住房财产权抵押,即便在政策上、法律上放开,由于市场流通性很弱,事实上难以执行变现。这不是个法律条款是否允许的问题,而是个经济现实问题,纵使在土地私有制国家的农村也是如此。
  在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的前提下,所分解出来的“土地经营权”,本质上是一种类似租赁的权益。可以参考城镇房屋:其转让、抵押、出租都没有法律障碍。只要不违反约定,房屋出租后可以转租。房屋本身的抵押是常见的,至于房屋租赁权益拿去抵押,则闻所未闻,这并非为法律所禁止,而是现实生活的逻辑使然。即便房东允许,租客拿着几年期的租赁合同项下权益去“抵押”,是乏人问津的,这是生活常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抵押”,不管有没有政策法律的支持,实际的情形也类似。
  财联社:你曾提到一些金融资源投向农村,多是投向了大企业、大户,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陈林:事实上前些年,全国很多地方推进农业产业化,大都是优先支持龙头企业,或者文件上貌似将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并重,对于合作经济组织则是口惠而实不至。这样在经济上貌似比较容易快出成效,其实则未必;龙头企业要发展起来并不容易,就算有所发展,农民也很难拿到实际的好处。两者实际处于“交易对手”的位置,龙头企业经常侵夺农民的利益,或者向农民转嫁风险。银行片面扶持龙头企业,或者试图通过龙头企业去扶持农民,实际效果可能适得其反。
  从产业链、供应链、信用链的不同维度上看,各已形成一些巨头。例如产业链上的大企业,供应链上的大型电商平台,信用链上的大银行等。银行与这样的产业链、供应链巨头合作,往往受制于人家已经形成的垄断地位,是占不到多少便宜的。一些产业巨头已经在拓展自己的供应链金融平台,银行往往扮演了廉价资金提供者的角色;长期以往,银行在全社会金融格局中的地位趋于边缘化。
  银行如果要出面整合产业链、供应链,恰恰是在那些貌似“低小散”的行业和区域如农业农村,尚未形成大巨头控制,更有利于发挥银行的能动作用,也更有社会公益价值。
  “熟人社会,恰恰是农村社会、及其信用体系的最重要特征”
  财联社:近年来数字化、大数据在金融行业应用越来越广泛,在农村金融市场方面,数字化的普及带来了哪些影响?
  陈林:一些银行盲目迷信所谓科技能力和“数字化”,忽视银行自身业务特点。例如希望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客户画像、提高客户体验度等技术手段,达到线上批量获客的目的,改变基础客户群不稳定的问题;还希望利用这些手段达到精准营销、扩大业务量、增强盈利能力的目的;希望通过所谓智能风控等技术手段提高资产质量;希望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提高资产负债管理及内部各项管理的能力等。
  仿佛技术会自动完成这些工作,从而忽视了“人”的作用。结果变成了为数字化而数字化,盲目建设庞大的技术架构和技术团队,不但没有明显改善自身经营,反而造成大量投资浪费和业务流失。由于规模效益困境,一些中小银行更把助贷、联合贷当作了技术外包和数字化转型目标,有的获得了短期业绩增长,形成了一定程度的路径依赖,更失去了“客户自主、业务自主、技术自主、数据自主、风控自主”,变成“替人作嫁衣裳”。
  千百年来,农民与农民之间,特别是在传统社区以内,即使没有法律干预,也往往能保持有效的信用约束。但商业银行惯用的衡量信用的几种方式,在农村的适用都有很大局限。例如会计报表数据分析,用来评估潜在客户的经济实力、偿债能力,但农民、合作社、中小企业,很难建立规范的会计报表体系。
  很多金融人士对于农村缺乏起码的了解,热衷于获取他们想象中的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农业补贴数据、农业保险数据等。这些数据不仅质量严重存疑,是否真实存在也是存疑的,而且如果是真实数据,恰恰在农户之间不会有明显差异,就没有授信的参考价值。
  财联社:征信大数据的应用能否帮助银行有效筛选合适的潜在客户,对于农村金融拓展市场有何影响?
  陈林:征信大数据,主要来自金融体系的借贷记录,法院体系的诉讼和执行记录等,各大电商巨头更积累了大量的交易记录。问题是穷人、农民恰恰是交易寡淡的群体,在“大数据”下更是进一步边缘化的。整个农村的数据体系严重滞后,例如前面提到的土地确权数据一般只能反映潜在客户的原始身份,各种农业补贴数据也类似,跟实际的生产经营状况差之甚远。
  按照现在金融机构的通常做法,一旦在“大数据”上发现“不良记录”,基本上就是“一刀切”地拉入黑名单。这实际上是把一部分人,从金融市场排斥出去了。事实上一些暂时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可能是情有可原的,可以在社区圈子里面取得一定谅解,在还款安排上作出灵活处理,甚至得到新的解困资金、焕发生机。
  因此,引入“大数据”,也要重视利用社区“小数据”,这恰恰是合作金融的最大优势。“熟人社会”,恰恰是农村社会、及其信用体系的最重要特征。
  “要充分发挥乃至放大农村和农民的信用,就必须降低农民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管理运营成本”
  财联社:如何更好的破解农村信用信息体系“融资贵”、“融资难”现象?
  陈林:国外农村金融市场理论的新发展,强调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监管应采取间接调控机制,重点解决农村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金融机构很难控制农村系统风险,有必要采用诸如政府适当介入金融市场以及借款人的组织化等非市场措施。借款人组织化,对于农村来说,就是农民组织化,确切而言是新型合作体系的建设。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最缺的不是钱,而是组织资源。
  金融的终极本质,即人与人之间的信用关系,千百年来并没有改变,未来也不会变。农民并非没有信用,包括农村的中下层农民都有他们的信用。但是现有的银行体系难以掌握农民的信用,因为信息的不对称,管理半径过长,单位成本过高。要充分发挥乃至放大农村和农民的信用,就必须降低农民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管理运营成本。农村金融中的信用与信息问题、风险与控制问题,需要借助农民组织化特别是新型合作化加以解决,从而促进农村金融深化,并在农村金融深化中有效维护农民的利益。
  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最缺的不是钱,而是组织资源。这从存贷差来看很明显,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是一个持续现象。好比在一个严重水土流失的地方,最缺的不是水,而是植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在于新型信用合作体系,特别是要大力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才能有纲举目张、标本兼治的效果。
  中国信合联盟在浙江瑞安和全国其他一些地方推动的“三位一体”合作经济试点,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同时需要指出,重起炉灶,另建一套合作金融机构体系,不仅涉及政策门槛和牌照审批,也面临巨大的基础设施投入和监管合规成本。因此,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嫁接信用合作机制,可望成为合作经济特别是合作金融的中国道路,也是银行重心下沉的有效路径。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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