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部门印发!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获批 影响多大?看十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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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部门印发!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获批 影响多大?看十大要点
2023-05-24 07:50:00
5月23日,为加快建成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人民银行等9部门印发《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明确,充分发挥北京市金融资源集聚和基础研究力量雄厚的优势,增强中关村在全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动北京市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总体方案》提出,力争通过5年时间,构建金融有效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在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下称“试验区”)逐步建立健全多层次科创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多维度科创金融政策支撑体系,金融科技水平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加强,科创金融的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明显提高,形成全国领先的科创金融发展环境。
  《总体方案》共提出7项任务27条细则。主要任务包括:加快完善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优化科创金融市场体系、完善科创保险和担保体系、夯实科创金融基础设施、推动金融科技创新与应用、推进科创金融开放交流与合作、优化科创金融生态环境。
  在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获批后,2023中关村论坛将于5月25日至30日在京举行,届时将探讨科技创新趋势,展示最新成果,打造引领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发展的风向标。
  来看《总体方案》要点:
  1、在符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北京市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在京银行机构实现科技创新型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2、将加快打造覆盖科技创新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资金链,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推动金融服务在科技创新型企业生命周期中前移。
  3、发挥“专精特新”等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引领作用,加快上市审核进程,推动更多优质企业登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4、打造从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到区域性股权市场,再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交易所市场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推动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联动私募股权基金。
  5、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股转系统(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基地作用,培育更多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进入新三板挂牌以及在交易所上市。
  6、鼓励北京市发挥财政贴息作用,利用贷款及债券贴息、担保费补贴等手段,降低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7、建设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支持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以专利权等为标的的知识产权收储交易。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探索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
  8、探索赋予试验区科技创新型企业更多跨境金融选择权,适当降低中小集团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企业资格门槛。
  9、升级北京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在试验区适当拓宽试点企业和投资范围。
  10、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钻石工程”和“育英计划”,加大上市辅导支持和服务力度,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筛选。
图片  加快打造覆盖科技创新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资金链
  在加快完善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方面,《总体方案》明确,将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满足不同时期科技创新型企业资金需求;支持长期资本投资科技创新型企业;提升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和基础性研究金融服务水平;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模式。
  其中,《总体方案》提出,在符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北京市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鼓励银行针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特征和需求,积极开展信用贷款、研发贷款、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等业务。鼓励银行制定科技金融业务考核方案,延长科技信贷人员绩效考核周期。鼓励在京银行机构实现科技创新型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总体方案》明确,将加快打造覆盖科技创新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资金链,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推动金融服务在科技创新型企业生命周期中前移。具体来看:
  1、引导金融体系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多创业投资、担保增信;
  2、为成长期科技创新型企业设计更加灵活、多样化的信贷产品;
  3、为成熟期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加多元的融资方式。
  《总体方案》提出,支持保险资金投资中关村未上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鼓励符合条件的在京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资产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保险等长期资金,推出资产管理产品,积极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培育更多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进入新三板挂牌、在交易所上市
  在优化科创金融市场体系方面,《总体方案》明确,将发展壮大创业投资行业;深化新三板改革;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
  其中,《总体方案》提出,以北京证券交易所为引领,全面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发挥“专精特新”等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引领作用,加快上市审核进程,推动更多优质企业登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总体方案》提出,打造从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到区域性股权市场,再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交易所市场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推动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联动私募股权基金。
  《总体方案》提出,加大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地方业务链生态建设的政策、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股转系统(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基地作用,培育更多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进入新三板挂牌以及在交易所上市。
  《总体方案》还提出,积极鼓励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以及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科技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区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降低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此外,《总体方案》还提出,将完善科创保险和担保体系、夯实科创金融基础设施、推动金融科技创新与应用、推进科创金融开放交流与合作、优化科创金融生态环境。
  在完善科创保险和担保体系方面,《总体方案》提出,将完善科创融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鼓励北京市发挥财政贴息作用,利用贷款及债券贴息、担保费补贴等手段,降低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在夯实科创金融基础设施方面,《总体方案》提出,将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支持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以专利权等为标的的知识产权收储交易。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探索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
  在推动金融科技创新与应用方面,《总体方案》提出,将丰富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培育一批金融科技领军企业,形成金融科技创新集群;加快发展数字金融服务,推动数字人民币在更多场景试点应用;加强监管科技应用。
  在推进科创金融开放交流与合作方面,《总体方案》提出,将打造国际一流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探索赋予试验区科技创新型企业更多跨境金融选择权,适当降低中小集团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企业资格门槛。升级北京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在试验区适当拓宽试点企业和投资范围。
  在优化科创金融生态环境方面,《总体方案》提出,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钻石工程”和“育英计划”,加大上市辅导支持和服务力度,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筛选。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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