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比变动达5%时未按规及时履行信披义务及停止卖出公司股份 罗欣药业控股股东收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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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变动达5%时未按规及时履行信披义务及停止卖出公司股份 罗欣药业控股股东收深交所监管函
2023-06-05 1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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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交所6月5日下发关于对罗欣药业控股股东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欣控股”)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5月24日,罗欣药罗欣药业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2023年5月18日至24日,罗欣控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罗欣药业股份合计6225万股,占罗欣药业总股本的5.72%。交易完成后,罗欣控股持有罗欣药业股份比例由31.23%降低至25.51%。罗欣控股在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5%时,未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停止卖出罗欣药业股份。罗欣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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