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强化耕地“进出平衡”管控 擅自转出耕地将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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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强化耕地“进出平衡”管控 擅自转出耕地将依法追责
2023-06-08 14:47:00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林业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管控“耕地转出”范围,对擅自将耕地转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强化耕地“进出平衡”管控。
  耕地“进出平衡”,即对一般耕地转为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及乡村道路、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要通过统筹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恢复为耕地的方式,补足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通知强调,开展地方党委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明确将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各地要按照“以进定出、进大于出、优化布局、提升质量”的原则,严格管控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的,均要在本年度内按规定补充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确保耕地“进出平衡”落实到位。各地需严格管控“耕地转出”范围,合理确定“耕地转进”“耕地转出”规模,要求按照不小于“耕地转出”规模的1.2倍安排“耕地转进”项目。
  江苏提出,鼓励各地将实施“耕地转进”项目形成的集中连片、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及时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各地要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稳慎推进“耕地转进”项目实施,坚决杜绝“简单化”“一刀切”。江苏将建立耕地“进出平衡”监测监管、预警和考核机制,重点加强年度总体方案中“耕地转出”“耕地转进”项目实施动态监管。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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