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夜读|徐明:上市公司合规经营须做好五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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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夜读|徐明:上市公司合规经营须做好五方面工作
2023-06-16 20:50:00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合规意识。上市公司必须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各尽其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对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上市公司要依法维权。要鼓励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应有责任。
  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在公司意思自治的过程中更要注重合规性,以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管理业务规定为前提,进行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要以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为目标,优化规则体系,督促上市公司、股东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标准,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
  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上市公司在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要坚持底线思维,运用科学方法,着力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在公司的发展和科技创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其他不可测因素,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要将上市公司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要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加快推行内控规范体系,提升内控有效性。
  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在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执法者的作用不可忽视,促使上市公司合规经营,必须加大执法力度,要进一步加强监管部门的力量,加强执法、严格追责。要严格落实证券法等法律规定,明确上市公司合规经营的具体责任,明确上市公司与各类中介机构的职责边界。
  当前,中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无疑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影响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的质量不但关系到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还关系到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市场成色、发展走势和市场功能的发挥,关系到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正因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2005年,《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发布;2020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2022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
  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合规经营是重要保证。经营不合规,上市公司的发展就无法持续,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更是奢谈。因此,合规经营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之间关系密切。就此问题,笔者从如何理解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中的合规经营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做好合规经营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这三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体现在五个方面
  1.良好的公司治理和优质的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和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维护公司各方面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公司治理在现代公司经营中的重要地位显而易见。与传统公司不同,现代公司规模较大、经营较广、人员众多、事务繁多、关系复杂,归纳起来,主要从事三项工作,即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在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三者关系中,公司治理是公司所有活动的指挥中心,处于核心地位。证券市场无数案例证明,没有良好的公司治理,上市公司就很难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也很难组织起及时有效、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在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上市公司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是公众公司和非公众公司的重要区别所在。没有信息披露,投资者就无法知晓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情况,无论是在一级市场还是在二级市场,都无法了解公司的情况,进而影响投资决策和证券交易。全面、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高质量的重要体现。
  2.稳定的经营业绩和优秀的市场表现
  生产经营和利润追求是上市公司最根本的目的。上市公司作为公司法上的资合性公司,其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生产经营并获得经济利益,“赚钱”始终是上市公司的终极目标。经营业绩对于上市公司至关重要。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上市公司股票在市场上的表现是正向关联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的有无、好坏、稳定和可持续与否,直接决定了该公司的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一般来说,公司经营稳定优良、可持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资本市场上就会有较好的表现。高质量上市公司应具有稳定的经营业绩和优秀的市场表现。
  3.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创新变革能力
  在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企业的经营存在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的经营和生存发展与能否适应市场环境、是否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关系极大。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否跟上时代潮流、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质高价低、是否具有科技含量、是否产销对路、是否服务优良等都决定着上市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具有较强的创新变革能力,这就要求上市公司要重视人才引进、培养人才队伍、加大研发投资、重视改革创新、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追求科技进步,使上市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高质量上市公司应该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不断的创新变革能力。
  4.较高的风控能力和持续的投资者回报
  防范和控制风险是上市公司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基础。对上市公司而言,风险无处不在,不但体现在公司生产环节,还包括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更包括公司所处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宏观环节风险,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风险。上市公司在日常经营和运行发展过程中应当建立风险防控的制度机制、加强对风险的监测、预案和具体的防范措施,并将风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消除和降低到最低程度。
  投资者回报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是上市公司的“衣食父母”,没有股东的投资就没有上市公司,而上市公司尽可能予以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更是“天经地义”。高质量上市公司应当具有较高的风险控制能力和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
  5.良好的公司文化和应尽的社会责任
  近年来,ESG已成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上市公司要可持续发展,建立良好的公司文化、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非常必要。上市公司不仅要追求生产经营和股东回报,还应当更加全面地考虑公司的员工、公司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利益,在公司管理上建立团结和谐、积极向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公司文化和人文关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营造和谐绿色的社会环境,树立上市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高质量上市公司应当具有良好的公司文化,能够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二、合规经营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尽管我国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长、质量持续提升,高质量发展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也要看到,上市公司经营的不规范也影响着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上市公司合规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影响了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至少体现在五个方面:
  1.公司治理缺失
  在一定程度上,公司治理缺陷已经成为当前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顽疾,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这既有投资者结构的原因,也有公司治理文化尚不健全的原因。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仍以中小投资者为主体,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中小投资者的话语权严重不对等,滋生了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利滥用等现象,投资者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公司民主意识不强,上市公司董事会“一言堂”现象较为普遍。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战略和决策中心,其合议与决策功能弱化,公司发展过度依赖于个人,难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治理机制。
  从监管实践看,上市公司的不合规行为,或多或少与其公司治理有关,尤其突出地表现在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不规范,董事会运行失效这两个方面。近年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控制权争夺案例频现,极易导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陷入僵局甚至混乱,使公司董事会运行失效、内控制度形同虚设的治理缺陷。
  2.关联交易形成利益输送
  公司的关联人经常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或优势地位,要求公司与自己控制的公司进行交易,以此谋取利益。在实践中,上市公司与关联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以提升关联公司业绩或照顾关联企业的情况较为普遍。在关联交易过程中,一方面,关联人往往会滥用对公司的控制权或重要影响力,不按等价有偿原则向公司支付对价,从而损害了公司及中小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人、公司大股东与他人的内幕交易,以及联手操纵市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上市公司以所谓的市值管理配合庄家拉抬股票或打压股票,中小股东却被蒙在鼓里,上当受骗,损失惨重。对中小股东来说,关联交易在许多情况下使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经济利益受到侵害。
  3.内部人控制
  内部人控制问题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具有密切的关联性。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实践中,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从股权集中程度上看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分散,这种类型公司的股东大多是中小股东,并且每个股东持股份额小而分散,公司不存在大股东、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二是股权高度集中,即公司存在绝对控股股东,该股东拥有的股份份额占公司发行股份总份额的大多数,一般而言,绝对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50%以上,并且该股东在公司经营运作及决策执行方面具有绝对的表决权和话语权;三是股权集中适度,即该公司存在相对控股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占公司股份总份额适中,既不形成绝对控股,也不存在绝对的不控股,一般情况下相对控股的股东在对该公司的发展状况和经营决策具有一定的控股权力。在上述三种类型中,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的主要表现在前两种类型,即股权分散下的内部人控制和“一股独大”下的内部人控制。
  内部人控制是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一大弊端,大大降低了公司治理的有效性,破坏了公司治理的制衡作用,削弱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作用,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人通过控制权获得不当利益。
  4.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和控制力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或者利用上市公司进行担保,为自己谋取巨大利益的情况在实践中较为普遍。尽管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明确规定大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证券监管部门和自律管理机构也花了大力气进行了整顿上市公司清欠和违规担保的行动,依法监管、分类处置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对已形成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限期予以清偿或化解,对限期未整改或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进行了严厉查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这一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巨大的经济利益使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利用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等问题时有发生。
  5.虚假信息披露、欺诈发行融资
  一直以来,在IPO、上市公司经营和再融资过程中,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的情况经常发生,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虚构营收、利润等情况屡见不鲜。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严重虚假信息披露等导致上市公司被ST,甚至被退市已非个案。一大批虚假陈述案件的发生就很能说明问题,在这些案件中,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相关中介机构受到行政处罚,承担巨额民事赔偿,重大违法犯罪行为人受到刑事惩罚。这些虚假信息披露、欺诈发行融资等行为已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成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
三、加强合规经营,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合规经营在范围上并不仅指上市公司的具体生产经营,它涉及上市公司各个方面。合规经营要求上市公司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必须具有法治意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合规办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合规经营是上市公司一项长期的持续性工作,在这一过程中要处理好以下四对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着眼当前,兼顾长远。对于合规经营中的常见多发问题,及时出台相应解决措施,同时深挖问题根源,优化合规经营的基础性制度。
  二是要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不以牺牲规范为代价追求发展。
  三是要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既要加强上市公司监管,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又要优化市场环境,为上市公司提供良好的合规经营和发展生态。
  四是要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既要对公司相关参与主体权利义务、经济利益进行大致对等和适当的安排,又要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内部经理人滥用权利,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活动,除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以及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外,还应进一步在五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合规意识。上市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必须敬畏法治。法治是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根基,也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体现。没有法治,上市公司就无法正常运行,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也无从谈起,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因此,法治对于上市公司尤其重要,是衡量高质量上市公司的重要标准。敬畏法治要求上市公司和其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在上市公司经营发展中首先要有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要坚持依法治司、坚持依法经营、加强法治文化、营造守法环境。
  提高上市公司合规意识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各尽其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对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上市公司要依法维权。要鼓励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应有责任。
  二是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在公司意思自治的过程中更要注重合规性,以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管理业务规定为前提,进行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具有契约性特点。公司治理的契约性体现在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的经营和运作进行规定,可以对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相关安排,对三会一层的相关职责和程序进行规定。公司章程的制定是由公司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决定的,是公司股东意志的体现,是公司股东合意的结果。
  但是,公司治理并不完全听从公司股东的合意,并不完全以公司股东意志为转移。股东在公司治理问题上还必须在一定的框架下,符合一定的规范。法律须以一定的强制规则和默认规则来保证公司治理既符合公司股东意志,对公司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也要符合管理层的利益,还要符合其他利害关系主体的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合规性在公司治理中是非常必要的。
  强调上市公司治理的合规性,就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明确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要履行诚信义务,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要依法合规运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忠实勤勉履职,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作用。要建立健全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建立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积极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合力,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制约公司内部人。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要进一步安排处理好相关权利义务和各种利益关系。在股东大会层面,要充分利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对中小股东的特殊保护作用,进一步发挥中小股东的力量,利用分类表决制度、累积投票权制度、异议股东请求权制度、关联交易回避制度等制约平衡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防止大股东滥用权利形成内部股东控制。在董事会层面,要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尤其是代理人董事的监督,强化关联董事的回避制度。
  在监事会层面,要加强监事会的全面监督作用,尤其是对控股股东及推荐的董事加强监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对董事会关联交易等涉及大股东利益议题,经营管理层薪酬激励等高级管理人利益议题要发挥重点监督的作用,防止内部人控制。
  三是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要以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为目标,优化规则体系,督促上市公司、股东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标准,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优化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提升财务信息质量。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要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四是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上市公司要“敬畏风险”,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在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要坚持底线思维、运用科学方法,着力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在公司的发展和科技创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其他不可测因素,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要将上市公司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要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加快推行内控规范体系,提升内控有效性。
  五是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在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执法者的作用不可忽视,促使上市公司合规经营,必须加大执法力度,要进一步加强监管部门的力量,加强执法、严格追责。要严格落实证券法等法律规定,明确上市公司合规经营的具体责任,明确上市公司与各类中介机构的职责边界。中介机构要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等法定职责,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要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在实践中,权力部门要加大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实现相关案件快速移送、快速查办,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在具体的违法违规案件审理和处罚过程中,还应进一步区分上市公司责任、股东责任与董监高等个人责任,严惩首恶;对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要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要进一步严格退市制度,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通过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方式恶意规避退市行为,将缺乏持续经营能力、严重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及时清出市场。要多方位全角度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作者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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