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管理不审慎 浙商银行被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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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管理不审慎 浙商银行被罚款30万元
2023-06-27 17:41:00
6月26日,宁波银保监局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款管理不审慎。虞舒鲲对所在机构贷款管理不审慎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宁波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处以30万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虞舒鲲处以警告。
  根据天眼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三大股东为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流通H股,持股数45.54亿股)、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流通A股,持股数26.55亿股)和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流通A股,持股数13.47亿股)。
  同年6月20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审慎,被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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