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与商保信息共享 为何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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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商保信息共享 为何很重要
2023-06-28 14:13:00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息共享的协议(征求意见稿)》出台,引发了业内外广泛关注。
  加快实现信息共享,有助于基本医保与商保协同发展。这一点已在近年来的探索实践中得到印证。目前,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我国12个城市开展了医保个人信息授权查询和使用试点,在试点城市,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查询获取个人医保相关信息,并且经过个人授权之后,向商保公司开放相关个人信息,从而为群众在办理商保投保、理赔申请等手续时提供更多便利,以“信息多跑路”换来“群众少跑腿”,显著提升了群众对商保产品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医保部门还鼓励商保公司参与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保基金监管等工作,通过承办基本医保的相关业务,推动商保公司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流程。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还支持引导商保公司简化理赔程序,推动实现商保理赔便利化,大幅提升商保产品吸引力。例如,浙江省推进惠民保项目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结算,有效地解决或缓解了群众反映较多的商保理赔“垫资、跑腿、周期长”等问题。
  在提升服务能力的同时,信息共享也将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创新的脚步。
  作为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医疗保险很受消费者欢迎,但目前在我国健康保险市场上,医疗保险产品绝大部分为1年期业务,长期医疗险产品较少,难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长期健康保障需求。
  2020年,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销售长期医疗保险产品。但摆在商保公司眼前的现实问题是,长期医疗保险的设计与定价十分依赖对医疗大数据的精算与分析,在没有足够的医疗费用通胀数据的情况下,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定价易与实际风险背离,从而导致赔付率过高。不难想象,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将有助于商保公司迈过数据这道坎儿,有效满足长期医疗保险后续产品定价对相关医疗数据的需求,丰富医疗保险产品供给。
  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将为建设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供重要推动力,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在其中发挥更大作用。
  2020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当前,我国基本医保已经实现了保基本、广覆盖,但难以满足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个性化医疗保障需求。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初步推算为75593.6亿元,其中个人卫生支出为20954.8亿元,占27.7%。这表明,要想有效降低基本医保及个人的支付压力,需要更好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而通过实现信息共享,商保机构将进一步丰富面向老龄、带病体等特定群体的保险保障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健康保障需求。
  实现信息共享,还将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基本医保数据是商业健康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但长期以来,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因隐私保护和系统壁垒,信息数据无法联通。群众在商保公司理赔时,需要往返跑腿递交材料,手续烦琐、报销周期长。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将为商保公司开展快速理赔结算服务提供有力支持,推动实现参保群众商业健康保险理赔“零跑腿”“零材料”“速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在加快实现信息共享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限制信息跨行业共享的重要因素之一,就在于各方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方面存在顾虑。目前来看,商保公司如何使用开放数据缺乏明确的标准与规范,涉及医疗数据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相关法律同样尚待完善。在此背景下,推动实现信息共享,需要统筹好参保人、参保单位、医保部门、保险机构等各方的实际需求,在确保取得个人授权及不泄露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医保个人信息开放使用机制和管理制度。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重视发挥先进技术手段的赋能作用。例如,可参考借鉴个别地区试点工作经验,借助区块链技术在医保个人信息查询及授权使用体系中的应用,使个人信息数据调用全程记录、可追溯、防篡改。
  总的来说,加快实现信息共享,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功能,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同时,也将推动形成社保商保多方共赢的发展局面。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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