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法院高效处置41吨金鲳鱼 变现100余万元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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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法院高效处置41吨金鲳鱼 变现100余万元执行款
2023-06-29 17:59:00
日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通过主动作为,在休渔的鱼价高位期提前高效处置41吨金鲳鱼,成功变现一百余万元执行款。
  执行法官收到财产线索对4100箱金鲳鱼予以查封
  某保理公司与梁某、蒋某等人因保理合同纠纷诉至越秀法院,经审理,越秀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梁某偿还保理公司应收账款,蒋某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梁某、蒋某等人未能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经保理公司申请,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近日,申请执行人向越秀法院提供了一条被执行人蒋某的财产线索:在某冷链物流园的仓库中储存的大批冷冻金鲳鱼。
  执行法官蔡静峰立即前往广西北海核查财产情况。经查,被执行人共剩余4100箱(每箱10公斤)的金鲳鱼在冷链公司处,越秀法院遂要求冷链公司配合对存放的4100箱金鲳鱼予以查封。
  此时,冷链公司称,其听被执行人说过该批剩余在库的金鲳鱼已以物抵债给案外人。
  查封后,确有案外人以涉案金鲳鱼经被执行人以物抵债给其为由,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
  涉案金鲳鱼权属不明执行法官积极调处突破“权属”迷局
  执行法官考虑到目前涉案金鲳鱼的权属不明,在未征得案外人同意情况下,强制拍卖后可能侵犯案外人权益,也可能会形成无益拍卖。
  生鲜食品价格受新鲜冷冻程度等因素影响,若一味等待案外人执行异议审查的终局结果,可能会使产品变质过期,最后影响三方权益。
  最重要的是,现正值广西北海的禁渔期,金鲳鱼价格受禁渔期、休渔期等政策影响,目前正是价格峰值,越靠近开海时间则价格越低,每往后一天,成交价格都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贬损。
  对此,法官主动作为、积极调处,向各方当事人充分释明“拖延拍卖”执行风险,最终征得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三方一致同意,突破“权属”迷局,提前变卖涉案金鲳鱼,保证执行标的最大效益化。
  执行法官征得三方同意“搁置争议” 引入买受方变现100余万元
  在征得三方同意“搁置争议”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41吨金鲳鱼移交至专业评估机构估价,掌握执行标的价值范围,为破解“大体量”金鲳鱼短时变现难题,在保证标的价格符合市场价格及三方当事人均同意的前提下,灵活引入买受方,在“峰值”促进快速成交。
  在三方当事人及实际买受人达成成交合意后,执行法官及时前往广西,协调各方快速完成交割,并将成交款一百余万元转至法院案款账户代管。
  至此,广州越秀法院首单“大体量”生鲜食品执行得以顺利处置。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搁置争议”“提前变现”的灵活执行方式方法,主动作为,高效服务市场主体,在依法履职和服务发展之间搭起一座能动司法的桥梁,通过善意文明执行举措,既有效化解执行风险,又及时保障了各方权益,为此后该类型的执行案件提供了一条有效且可供复制的执行路径。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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