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专项债注资22家机构 国资入场优化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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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专项债注资22家机构 国资入场优化股权
2023-07-01 03:06:00
河北省使用中小银行专项债化解地方银行风险又有最新进展。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河北省银保监局批复核准22家农村金融机构将以定向募股的方式获得河北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入股。定向募股完成后,河北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22家农村金融机构中的持股比例均超过25%,持股比例最高的占总股本比例的61.16%。
  6月25日,河北银保监局核准河北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同意该公司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认购当地5家农商行、17家农信联社的股份。在此轮的批复文件中,河北银保监局要求获得定增的22家中小金融机构加强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防范化解风险。
  某农商行从业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通过政府专项债化解中小行风险可以为后期农信系统改制做准备,提高国资金融平台的持股比例可优化股权结构,加强中小行股权管理。”
  优化农商行股权结构
  公开信息显示,河北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将以定向募股的方式入股5家农商行,分别为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河北沙河农村商业银行、河北霸州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河北深州农村商业银行,本次定项募股完成后,河北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以上5家农商行的持股比例分别提升至35.15%、41.37%、33.2%、42.3%和37.43%。此外,还有17家农信联社此次与5家农商行一同获批。入股完成后,河北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17家农信联社内的持股比例在25%~62%之间,持股比例最低的农信联社为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5.1%),持股比例最高的农信联社为阜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61.16%)。
  企查查信息显示,此次获得入股的5家农商行此前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最大股东均为民企股东。具体来看,霸州农商行股东共有48位,最大股东为河北中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84%;衡水农商行股东共有196位,最大股东为衡水国旭建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4%;沙河农商行股东共计149位,最大股东为沙河市通辉装饰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95%;滦平农商行股东共计199位,最大股东为承德博基商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63%;深州农商行的股东包括深州市华声乐器厂等19个法人以及非员工股等。
  在此次河北银保监局的22份批复文件中,多次提出要求“获得定增的中小金融机构加强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以及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等内容。
  对于国资与民资在中小银行股东中的占比问题,上述农商行从业人士告诉记者,“在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化转型的进程中,曾有一个时期出现过农商行纷纷引入民资股东优化银行股权结构的过程。这是因为引入优质的民营企业可以提升农商行的经营效率,增加农商行的市场竞争力。但是,由于后期的配套监管制度不到位,加之市场环境不断变化,民企股东自身的经营情况也出现了各种变化,进而导致部分农商行出现公司治理风险。同时,部分民企股东经营不善,无法对农商行继续增资,这也进一步限制了农商行的发展。”
  记者注意到,2017年以来,原银保监会将银行的股权管理规范和公司治理监管的强化作为治理金融乱象的重点。2018年1月,原银保监会印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主要股东范围,加强对主要股东行为的规范,重点解决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干预银行经营等问题。
  公开信息显示,此次入股的河北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原名河北省冀财公共事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2023年2月,公司进行了名称变更,并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了“受托管理政府专项债券补充农合机构资本形成的相关股权”等相关业务,目前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由河北省财政厅100%持股。
  对于国资入股农商行的重要意义,早在2020年4月,原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就如何增强中小银行资本实力时明确表示,支持地方政府向部分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注入资金、可变现资产,或通过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注资的方式,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此外,原银保监会在近几年也多次清理整治股东股权违规乱象,开展高风险机构违规股东股权清理,有序清退问题股东,大幅压降股东占款。
  补充资本金
  国资入股农商行在加强农商行的股权管理之外,对于补充银行的资本金也有重要意义。
  河北银保监局披露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河北省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有明显反弹。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该省上述两项指标分别为2.27%和1834亿元,分别较2021年同期上升0.34个百分点和602亿元。银行业资产质量的“吃紧”,客观上也对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消耗造成了一定压力。在此背景下,中小金融机构通过中小银行专项债补充资本也成为了迫切的需求。
  2023年2月,河北省财政厅披露的《关于2023年省级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说明》显示,今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下达该省用于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的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50亿元,拟一并列入2023年省级年初预算,全部转贷市县使用。
  中金固收研究院在2023年6月发布的《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情况几何》中指出,“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的主要目的之一即为帮助这些机构补充资本金,增强其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通常单家机构分配额度不大。”
  将专项债运用到多家农村金融机构中的资金使用,能对农村金融机构起到怎样的帮扶作用?记者在此前的采访中,就有专家对于相关问题指出,“农信机构总体规模较小,注册资本不高。对于很多农信机构来说,平均几亿元的资金注入可以起到非常大的帮扶作用。”
  公开信息显示,霸州农商行注册资本金为7.95亿元,衡水农商行注册资本金为6.33亿元,沙河农商行注册资本金为5.33亿元,滦平农商行注册资本金为2.95亿元;深州农商行注册资本金为5.03亿元。
  参考2023年上半年联合资信发布的“2023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八期)信用评级报告”中显示的分配额度来看,各家农商行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补充项目在10亿元左右,分别为沙河农商行8亿元,霸州农商行16亿元,深州农商行8.5亿元,滦平农商行6亿元,衡水农商行9.5亿元。在信用联社中,获得最低的为河北赞皇县农村信用联社获得3亿元。
  数据显示,自2020年以来,共有22个省份发行过3865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用于补充资本。其中,农村金融机构获得中小银行专项债支持的数量和资金支持规模比例最高。
  中金固收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5日,共有412家机构获得中小银行专项债支持,包括40家城商行、181家农商行、12家农村合作银行和179家农村信用社,获得资金支持规模的占比分别为34%、44%、2%和20%。城商行、农商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获得中小银行专项债资金支持的规模分别为1366亿元、1784亿元、80亿元和788亿元,占比分别为34%、44%、2%和20%。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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