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解读】私募投资基金行业首部行政法规落地:为创投设专章 明确私募基金服务实体经济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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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解读】私募投资基金行业首部行政法规落地:为创投设专章 明确私募基金服务实体经济定位
2023-07-10 20:12:00
7月9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公布,私募投资基金行业迎来首部行政法规。
  记者注意到,作为一部行业行政法规,《条例》共7章62条,统筹发展和安全,将规范监管和尊重市场规律相结合。明确“国家鼓励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科技创新等功能作用”。此外,《条例》还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分类监管,并为创业投资基金设置了专章。
  司法部、证监会在答记者问中表示,《条例》的发布既是健全私募基金监管基础性法规制度的标志,也是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标志,对行业具有里程碑意义。
  重点规定五方面内容
  《条例》共7章62条,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多项内容,对以下内容进行了重点规定。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将契约型、公司型、合伙型等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投资基金均纳入适用范围,规定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设立投资基金或者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依法设立公司、合伙企业,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适用《条例》。
  二是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义务要求。明确不得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的情形,明确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合规和专业能力培训。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委托的机构履行登记手续,明确注销登记的情形。列举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合伙人禁止实施的行为,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持续符合的要求。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三是规范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私募投资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或者转让,单只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人数。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匹配不同风险等级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加强私募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后的监管监测。明确私募投资基金财产投资的范围以及不得经营的业务,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层级。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
  四是对创业投资基金作出特别规定。国家对创业投资基金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其投资成长性、创新性创业企业。加强监督管理政策和发展政策的协同配合,明确创业投资基金应当符合的条件,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区别于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和自律管理。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明确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责及监管措施等。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信息共享、统计数据报送、风险处置协作机制。
  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分类监管为创业投资基金设置专章
  近年来,以创业投资基金为代表的私募基金在“投早投小投科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促进科技自立自强、产业创新升级的重要力量。《条例》在总则中明确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分类监管,并为创业投资基金设置专章,明确创业投资基金的内涵,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
  具体来看,《条例》第四章在投资范围、投资期限、合同策略等方面明确创业投资基金应当符合的条件,并加强创业投资基金监管政策和发展政策的协同配合;在登记备案、资金募集、投资运作、风险监测、现场检查等方面,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对主要从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退出等方面提供便利。
  分析人士称,《条例》第四章“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创业投资基金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其投资成长性、创新性创业企业,鼓励长期资金投资于创业投资基金。
  巨丰投资首席投资顾问张翠霞表示,本次《条例》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分类监管,并为创业投资基金设置了专章,明确表达出监管部门对于创业投资基金的支持鼓励,此外,差异化监管为创业投资基金发展提供了便利,对整个私募投资基金行业来说是重大利好。
  司法部、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透露,下一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研究出台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的具体政策举措。
  明确私募基金服务实体经济定位
  《条例》开宗明义,在总则中明确提出鼓励私募基金行业“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科技创新等功能作用”,凝聚各方共识,共同优化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环境。
  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稳步发展。截至2023年5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2万家,管理基金数量15.3万只,管理基金规模21万亿元左右。私募基金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创业创新、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以及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
  截至2023年一季度,私募股权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累计投资于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新三板企业股权和再融资项目数量近20万个,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金超过11.6万亿元。注册制改革以来,近九成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六成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和九成以上的北交所上市公司在上市前获得过私募股权基金支持。
  司法部、证监会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法规体系,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广州哈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伟斌表示,《条例》规范了行业发展,强化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思路,长远看对整个私募证券基金行业是重大利好。
  “由于之前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一些企业打着私募的名义做P2P等,《条例》坚持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划定监管底线,全流程促进私募基金规范运作,有利于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黄伟斌说。
  近年来,证监会不断完善监管规则,强化日常监管,规范行业秩序,推进优化政策环境。目前,私募基金规模持续增长,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逐步增强,行业呈健康发展态势,功能作用持续发挥,存量风险显著压降。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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