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美国商务部长访华、《投资便利化协定》 中国商务部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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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美国商务部长访华、《投资便利化协定》 中国商务部最新回应!
2023-07-13 22:44:00
  中国商务部7月13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就美国商务部长雷蒙多将于近期访华的报道回应表示,中方对雷蒙多部长访华持开放和欢迎态度,正就此与美方保持沟通。中方将继续致力于通过对话沟通解决经贸领域彼此关切、推动建设性务实合作。同时,束珏婷还就日前宣布已文本谈判成功的《投资便利化协定》,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等经贸领域问题作出回应。
  《投资便利化协定》或带来1万亿美元经济增长收益
  束珏婷表示,据相关机构测算,《投资便利化协定》若顺利生效实施,可以为全球带来高达1万亿美元的经济增长收益。
  据商务部消息,7月6日,世贸组织投资便利化谈判召开大使级会议。会上,谈判联合协调人智利驻世贸组织大使博萨和韩国驻世贸组织副代表朴正城发布声明,宣布《投资便利化协定》文本谈判成功结束。
  《投资便利化协定》是全球首个多边投资协定,主要规则包括提升投资政策透明度,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促进跨境投资便利化合作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等。
  束珏婷指出,投资便利化谈判是世贸组织规则与时俱进的重要尝试。谈判成功结束并达成《投资便利化协定》,这充分表明,在经济全球化面临多重挑战的背景下,世贸组织成员能够团结一致、共同应对全球挑战,多边贸易规则能够与时俱进、及时回应工商界期待和诉求。
  “在当前全球经济不振、需求减弱、投资趋缓的形势下,该协定的达成对改善全球营商环境、增强全球投资者信心,将发挥积极作用。”束珏婷表示,《投资便利化协定》达成对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有助于我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资企业来华投资兴业,推动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推动降低我国企业跨境投资成本,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与各方一道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避免形成新的贸易壁垒
  “中方将继续坚持提案驱动,在世贸组织框架下与各方一道,推动就包括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在内的绿色贸易政策措施开展专题讨论,确保有关措施符合世贸规则,避免形成新的贸易壁垒。”束珏婷称。
  2023年5月15日,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正式生效。在2023年4月25日最终通过的版本中,CBAM草案涵盖6个行业:水泥、电力、化肥、钢铁、铝和氢。
  欧盟对CBAM的实施设置了时间表:
  征收碳关税过渡期:2023—2026年,欧盟内部企业将获得全额免费分配的排放权;所有进口到欧盟的受CBAM管制的产品,不需要支付碳关税,但需要申报进口产品的碳排放强度。
  正式开征碳关税时间:2027年。2027—2031年,欧盟对CBAM管制行业的内部企业的碳排放分配逐年减少:93%、84%、69%、50%、25%,到2032年完全取消免费分配配额,也将全面征收碳关税。同时,欧盟将设立一个集中监管机构负责碳关税的管理工作,各成员国将设立国家层面的监管机构负责本国的碳关税工作。
  亚洲开发银行(亚开行)原首席气候变化专家、国家气候中心原副主任吕学都此前撰文指出,欧盟实施CBAM初期对我国实质性影响最大的行业是钢铁。
  “CBAM正式实施后极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其他发达国家将快速跟进,制定自身的CBAM法案,在发达国家之间互认碳成本并相互抵扣,为其共同制定以低碳排放或零碳为标准的全球贸易规则提供了依据。”吕学都表示,这将促进创建低碳产品贸易(限制高碳产品贸易)的全球贸易规则,加大对出口型国家的影响,削弱发展中国家出口价格优势,形成低碳贸易壁垒。
  束珏婷指出,中欧双方在多边贸易体制下就CBAM进行过多轮沟通。中方敦促欧方在后续实施细则制定过程中留出足够的评论期,并充分考虑各成员和利益相关方提出的关注和意见,确保有关立法符合世贸规则。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一直是世贸组织成员关注的焦点。”束珏婷表示,许多成员曾表示欧方相关措施不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基本原则,对欧方执意采取单边措施感到担忧,对欧方措施是否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提出关注和质疑。
  目前,包括中方在内的多个成员要求就此类措施加强多边监督审议和专题讨论。
  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更大范围改革红利共享
  7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涉及投资贸易便利化、政府管理创新、金融开放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领域。
  束珏婷介绍称,本次复制推广的经验中,有的探索了更高水平的便利化措施,可以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有的探索出了新的业务模式,能更好满足经营主体发展需求;有的优化了纠纷解决程序,降低了经营主体制度性成本,加强合法权益保护。
  “这些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有利于促进更大范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效普惠。”束珏婷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继续支持自贸试验区根据功能定位、结合地方特点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及时总结推广“试得好、看得准、风险可控”的创新成果,让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良种”在更大范围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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