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国家节能中心评审处处长闫金光:深挖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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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国家节能中心评审处处长闫金光:深挖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潜力
2023-07-14 08:58:00
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节能降碳领域先后出台了多个政策性文件。2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节能升级改造。4月,国家发改委修订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号令)(下称《节能审查办法》),进一步健全节能降碳制度体系、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7月初,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更新发布了《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扩大了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覆盖范围。
  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国家节能中心评审处处长闫金光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闫金光曾参与研究修订《节能审查办法》,并参与研究起草多个地方碳达峰行动方案。在闫金光看来,这次修订《节能审查办法》,其中一项重点内容是进一步强化节能审查对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支撑作用。
  闫金光认为,开展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不仅可节约能源、提升能效水平,同时对促进国内消费、带动经济增长、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要持续健全节能降碳政策制度体系,发挥标准的约束和引领作用,加强节能管理制度和能力建设,更好发挥节能降碳工作对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技术和产品设备更新升级是节能关键
  《21世纪》: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以及锅炉、电机、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电等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指南。开展这项工作,有哪些考量?
  闫金光:节能提高能效,技术和产品设备更新升级是关键。据测算,我国在运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用电器等产品设备保有量超过50亿台(套),年能耗量占全国能耗总量约80%,一些设备能效水平偏低。
  我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潜力巨大。以锅炉为例,据测算,截至2021年底,我国各类锅炉保有量约35万台。工业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提高0.5个百分点,可实现年节能量约3000万吨标准煤。
  《21世纪》:这项工作实际面临哪些挑战?
  闫金光: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是,部分高效产品设备初始购置投入较高、投资回收期较长,应用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相信通过持之以恒的推进,高效产品设备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价格进一步降低,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重点工业领域改造:加强节能诊断
  《21世纪》: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特别重视推进重点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涉及化工、钢铁、有色等诸多领域。现在绿色降碳改造进展如何?
  闫金光:目前,已初步形成指导企业节能降碳改造的政策体系。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印发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明确了25个重点领域能效基准和标杆水平,提出了改造目标。2022年发布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包括炼油、乙烯、电石、现代煤化工等17个行业,明确了实施路径。今年更新发布了《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把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范围拓展到能效提升潜力较大、行业发展较快及部分轻工业领域。
  《21世纪》:政策落地情况怎么样?
  闫金光:如今,国家层面梳理了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先进成熟技术装备、重点项目、典型经验做法等,支持一批企业实施了升级改造;推进构建以龙头企业为牵引、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同参与的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联合创新机制。各地区全面推进,加强能效摸排调查、打造示范标杆、开展能源审计、加强节能诊断,采取财税、金融、标准等市场化、法治化措施,为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提供支持。
  节能审查: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
  《21世纪》:你参与修订《节能审查办法》,能否谈谈修订过程?重点研究了哪些问题?
  闫金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也被称为“能评”,是我国节能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建设项目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减少能源浪费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开展节能审查,可以科学评估建设项目用能量、用能结构、能效水平、能耗强度等,能够发挥新上项目能效把关、用能调控的作用。
  节能审查制度是2010年建立的,2016年经过修订完善。“十四五”以来,随着“双碳”战略的推进,全国节能降碳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制度亟需修订完善。2022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组织修订,2023年4月印发《节能审查办法》,是健全节能降碳制度体系、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重要举措,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这次修订,其中一项重点内容是进一步强化节能审查对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支撑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本次修订明确,节能审查制度要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明确企业要在节能报告中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和原料用能量核算,分析项目单位产品化石能源消耗、单位增加值(产值)化石能源消耗、化石能源消费量、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和供给保障情况、原料用能消费量等,引导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要求具备碳排放统计核算条件的项目,要核算碳排放数据、提出减碳措施、分析项目碳排放对地方降碳目标影响等,进一步增强了节能审查对提高能效、降低碳排放的协同推动作用,为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奠定了基础。
  此外,本次修订还补充和细化节能审查变更、节能验收、区域节能审查等规定,强化闭环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并将省级节能审查机关管理权限由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提高到1万吨标准煤,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实施区域节能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等,进一步促进提升节能审查工作效能,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
  《21世纪》:支持和促进企业节能降碳方面,未来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加强制度创新?
  闫金光:支持和促进企业节能降碳,需要持续健全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比如,要完善支持节能降碳的经济政策。健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加大对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应用、先进节能低碳技术研发推广的支持力度。完善差别电价等政策,在电价中体现能源利用效率、资源稀缺程度、生态损害成本等,发挥奖优罚劣的导向作用。
  要发挥节能降碳标准约束和引领作用。健全标准体系,加快标准更新升级,逐步提高重点产业、重点产品的能耗、水耗、物耗标准,扩大标准覆盖范围。充分发挥能耗限额标准等在淘汰落后产品设备中的“标尺”作用。逐步将行业“能效领跑”水平确定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能效准入门槛,带动行业能效整体提升。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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