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分类评级新变化,北交所出台业务专项评价方案,扣分挂钩做市业务乌龙指、IPO撤否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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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分类评级新变化,北交所出台业务专项评价方案,扣分挂钩做市业务乌龙指、IPO撤否比例
2023-07-14 13:54:00
财联社7月14日讯(记者林坚)财联社记者获悉,券商分类评价结果即将出炉。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为引导券商积极开展北交所业务,持续提高服务中小企业能力,北交所近期研究起草了《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北交所业务专项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对券商分类评级专项加分事项予以补充。目前该方案已在征求券商意见,反馈截止日在7月14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专项评价加分指标涵盖保荐推荐、发行融资、做市、经纪等4类业务,共设9项,主要包括券商保荐北交所上市公司家数,推荐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家数,北交所股票发行融资金额,保荐其投资企业上市项目数量,北交所做市股票数量成交金额,全国股转系统做市股票成交金额,代理买卖股票金额及新增合格投资者开户数量等。
  扣分情形涵盖保荐推荐、发行承销、做市等业务,共设7种扣分情形,主要包括保荐推荐业务撤否情况、触发中止发行情形、出现一定比例包销、发行定价不合理、做市业务“乌龙指”情形、做市业务技术故障及其他不配合监管的行为等。券商出现扣分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在专项评价中扣0.25分或0.5分。
  整体来看,各项评价指标总加分为100分,根据与服务中小企业及北交所市场发展改革的相关性、重要性,保荐推荐、发行融资、做市、经纪各项业务得分权重分别为40%、25%、25%、10%;以各单项指标项下排名居首券商的对应数值(金额或数量)为基准值,券商该指标得分为其自身数值与前述基准值之比乘以该单项指标满分。
  最终,专项评分排名前5%、10%、20%、40%的券商,对应加分分别为2分、1.5分、1分、0.5分。
  以新三板方案为基础拟定,加分符合行业趋势
  回顾2022年,券商参与北交所、新三板业务的积极性提升明显。官方数据统计显示,2022年度,券商在投行、经纪、做市、研究等各项业务上均加大投入力度,尤其是在北交所上市、新三板挂牌等业务上重点发力,平均保荐、推荐家数较前一年度分别提升43.42%、112.77%。本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北交所业务专项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也符合了行业的趋势。
  本次起草的专项评价以原券商分类评价新三板专项加分方案为基础,保持原有计算方法、逻辑不变,聚焦北交所市场核心业务,增设扣分指标,提高加分上限的同时适当缩小加分范围,进一步引导激励券商高质量开展北交所、新三板业务。
  记者注意到,扣分情形多达7项,具体如下:
  1.券商撤回或被否的北交所保荐、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占其评价期内全部项目的比例超过20%的,扣0.25分;比例超过40%的,扣0.5分。评价期内总项目数量5个以上(含)起算,不足5个的不予扣分。
  2.券商主承销的股票出现中止发行情形的,扣0.5分。
  3.券商主承销的股票包销比例超过10%的,扣0.5分。
  4.券商保荐承销的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半年内持续低于股票发行价格(评价期内上市公司未满半年的顺延至下一评价期计算),扣0.5分。
  5.券商在为北交所上市公司或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中,出现异常报价的“乌龙指”情形导致相关指数1分钟内振幅达到或超过5%的,扣0.25分;振幅达到或超过10%的,扣0.5分。
  6.因技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为10只及以上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扣0.5分。
  7.券商在开展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过程中,出现的其他不配合监管的相关行为,视情节扣0.25分或0.5分。
  目前券商分类评级专项加分项目并不多。根据最新修订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监会可以委托中证协对券商的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企业文化建设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专项评价。证监会可以根据券商专业评价及专项评价结果,对券商评价计分进行调整,每项评价最高可加3分。
  今年正在进行的券商分类评价工作中,加分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业务发展状况评价;二是社会责任专项评价;三是服务新三板改革专项评价。
  被监管重大处罚的券商不纳入加分范围
  对于券商而言,分类评价至关重要。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券商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及相关缴纳规定,券商需依据分类评价结果、前一年券商亏损面、当年投保基金规模确定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
  其中,投资者保护基金规模在200亿元以上时,AAA、AA、A、BBB、BB、B、CCC、CC、C、D等10级券商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0.5%、0.75%、1%、1.5%、1.75%、2%、2.5%、2.75%、3%、3.5%的比例缴纳保护基金。当保护基金规模在200亿元以上,且上一年度券商亏损面在10%-30%(含)之间时,A类、B类、C类、D类券商,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5%、0.75%、1%、1.25%的比例缴纳保护基金。
  由此可见,能加每一分都可以锦上添花。北交所与新三板共同构建成了服务中小企业的全链条特色路径,与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形成错位格局、增强服务合力。本次北交所业务获得专项加分也是从券商执业水平角度入手对前述路径实现的进一步助力。
  整体来看,北交所、新三板参与程度深的券商有望加分更为明显。聚焦新三板加分项,就在日前,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已公示了2023年券商分类评价相对应的加分结果,共有100家券商参评并形成排名,最终共有60家获得加分,40家未获加分。其中,加分项比较突出的券商有申万宏源、开源证券、安信证券、中泰证券东吴证券等5家券商排名在专项加分值均为1分,为顶格加分,属于第一档;中信建投东北证券长江证券、民生证券、国泰君安等5家券商均为0.8分,为第二档位加分券商。
  此外,若以2022年券商北交所执业质量作为基准,浙商证券、银河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广发证券、东莞证券、招商证券、平安证券、山西证券财通证券等获得高分的券商加分概率也较大。
  记者注意到,本次征求意见稿内,对保荐推荐的加分比重最为明显,其主要划分两个加分细节:
  一是评价期内,券商保荐北交所上市公司家数,分为龙头公司、一般公司。龙头公司指平均市值规模或日均成交金额位于市场前30%,或纳入北证50成分指数样本股的上市公司。完成时间以北交所出具同意函日为准。
  二是评价期内,券商推荐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家数。完成时间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同意函日为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征求意见稿显示,评价期内因开展北交所、新三板业务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或者采取限制业务活动等重大行政监管措施的券商不纳入专项评价加分范围。而券商分类每年进行一次,评价期为上一年度5月1日至本年度4月30日,这意味着如果上述专项评价办法年内落地,5月之后被重大处罚的券商均不享有这一加分点。
  此外,征求意见稿也聚焦了保荐推荐业务撤否情况,据易董,今年5月以来,触发保荐推荐业务撤否情况的券商有民生证券、安信证券、财通证券
  专项评价方案强调精准聚焦,强化激励
  记者获悉,本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北交所业务专项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评价原则有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一体管理,主次分明。对券商北交所、新三板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一体考量评价,引导券商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全周期全链条服务;充分发挥北交所龙头撬动作用,指标权重等主要向北交所市场倾斜。
  二是精准聚焦,强化激励。以目前市场高质量扩容及流动性提升工作为重点,评价指标聚焦主要核心业务,如保荐推荐、发行融资、做市、经纪等,加强对券商业务开展的引导作用,促进券商根据自身特点实施差异化发展。
  三是规范发展、适度平衡。为维护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在对券商展业情况予以加分外,同步形成扣分标准;扣分指标主要为规范券商执业质量不高、对市场影响较大、与监管要求不一致的行为,扣分分值与加分分值保持适度平衡,总体体现引导与鼓励券商高质量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政策导向。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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