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重要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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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重要宣布!
2023-07-26 18:45:00
7月26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表示,欢迎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国际证监会组织)认可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简称ISSB)最新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IFRS,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s)。
  香港证监会继称,将与相关政府部门、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合作,以便为香港采纳ISSB准则制订全面的路线图。作为第一步,联交所在就上市公司制订建议披露规定时,参考了ISSB 的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及其进一步的考虑决定。联交所规定的最终版本将顾及公众对咨询文件的意见和最终的ISSB准则。
  香港证监会强调,全球投资者和资金提供者需要这套一致的资料,以作出明智的投资决定和履行它们的汇报责任。在欧洲和愈来愈多的主要司法管辖区,企业汇报已逐渐成为强制性责任。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女士表示,香港金融机构和它们的企业客户必须熟悉ISSB准则,以把握转型金融带来的庞大机遇。企业若无法踏出第一步,令它们的可持续披露与这套全球框架趋向一致,国际资金便可能会对该些企业绕道而行。
联交所已对香港上市公司新气候相关汇报规定展开公众咨询文件
  今年4月14日,香港联交所就已刊发相关咨询文件,就建议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框架下的气候信息披露征询市场意见。本次咨询已于7月14日结束。
  联交所建议规定所有发行人在其ESG报告中披露气候相关信息,以及推出符合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气候准则的新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ISSB气候准则建基于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CFD,Task Force on Climate 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建议的原则,详细列出气候披露要求。
  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表示,计划在2025年或之前强制实施须符合TCFD的披露规定,联交所这次咨询的建议正是迈向有关目标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考虑到发行人的准备情况及相关疑虑,联交所拟就若干披露(例如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财务影响、范围排放以及若干跨行业指标)实施过渡性规定,适用于生效日期(2024年1月1日)后首两个汇报年度。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香港交易所致力推动变革,在旗下业务、营运及市场中促进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是全球关注的焦点,投资者都希望有更多的信息,以了解气候问题和相关政策变化如何影响到发行人的资产、业务运作及财务状况。我们的建议旨在帮助发行人建立抵御力、促进其可持续发展,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备受信赖和具吸引力的集资市场地位。”
  根据咨询文件显示,新的气候相关披露要求包含管治、策略、风险管理、指标及目标等四大方面。
  管治方面,要求披露发行人监察及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管治流程、监控及程序。
  策略方面,则包括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即披露发行人面临的重大气候相关风险及(如适用)机遇,以及这些风险及机遇对发行人的业务营运、商业模式及策略的影响;过渡计划,即披露发行人如何应对其识别出来的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包括对其商业模式和策略作出的调整、适应及减缓措施,以及为此类计划设定的气候相关目标;气候抵御力,即披露发行人策略(包括其商业模式)及营运在面对气候相关变化、发展或不确定因素时的抵御能力,并须使用切合发行人自身情况的气候相关情境分析方法进行评估;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财务影响,即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及(如适用)机遇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财务表现及现金流量的当前影响(定量,如属重大)和预期影响(定性)。
  风险管理方面,即披露发行人用于识别、评估及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及(如适用)机遇的流程。
  指标及目标方面,则主要包括温室气体排放;跨行业指标,即披露(i)易受过渡/实体风险影响,或(ii)涉及气候相关机遇的资产或业务活动的数额和百分比以及用于应对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资本开支金额;内部碳价格,即设有内部碳价格的发行人须披露其内部碳价格以及其如何应用于发行人的决策;以及薪酬,即披露如何将气候相关考虑因素纳入薪酬政策。
ISSB首批可持续披露准则:开启全球可持续披露新时代
  6月26日,ISSB正式发布了首批两份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的终稿,包括《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以下简称“IFRS S1”)、《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以下简称“IFRS S2”),标志着全球可持续披露迈入新时代。
  ISSB表示,IFRS S1一般要求准则用以明确适用企业进行可持续披露的概念基础和一般性要求等内容。IFRS S2气候披露准则则作为主题性准则之一,旨在与S1一并使用,规范适用企业如何披露气候变化给企业经营带来的风险和机遇相关的重要信息。两项准则都充分吸收了TCFD推荐意见文件中的内容。
  此外,ISSB计划后续发布其他可持续主题性准则。首批两份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将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生效,同时ISSB也给出了一系列过渡与缓释措施(详见后文)。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企业而言,具体生效日期取决于该国家或地区对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的采纳安排。
  公开资料显示,ISSB准则旨在成为以投资者为重心的企业可持续披露的全球框架。国际证监会组织对准则的认可将向其130个证券监管机构成员表明它们都应采纳、应用或参考这套准则,以应对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风险和机遇。
  IFRS基金会受托人主席Erkki Liikanen表示,在二十国集团和其他组织的支持下,全球基准方法将为投资者提供具有全球可比性的可持续相关披露。这些披露有可能改变市场价格,但不会限制各国家或地区要求额外的披露。这将通过理顺重复报告来帮助公司和投资者。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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