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收监管工作函 上交所要求说明前期是否已就存续分立及股权置换等事项进行相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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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望时代收监管工作函 上交所要求说明前期是否已就存续分立及股权置换等事项进行相应安排
2023-07-26 20:58:00
东望时代7月26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2023年7月5日,公司公告第一大股东东科数字、第三大股东新岭科技的上层股东权益互换事项。东科数字和新岭科技原同受东阳市国资办控制,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8.98%降为17.39%。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上交所要求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信息:根据公司前期公告及公开信息,东科数字系东阳国投与东阳小咖分别出资60%、40%于2021年6月设立,于2021年6月至7月通过大宗交易及司法拍卖合计取得公司28.98%的股份成为控股股东。2021年12月,东阳国投将所持东科数字股权转让给东阳畅文。2023年上半年,东科数字存续分立为东科数字和新岭科技,本次权益互换后,东科数字和新岭科技将分别由东阳畅文和东阳小咖全资持股。
  上交所要求公司及相关方结合东科数字的设立目的、各股东方的出资情况及退出安排、收购公司股份的过程,说明前期是否已就存续分立及股权置换等涉及所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相应安排,此前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议约定,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并对照相关规则,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说明本次股权置换后,东科数字与新岭科技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及其判断依据。
  上交所要求公司针对上述事项于收到本函件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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