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这些政策执行至202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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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这些政策执行至2027年底
2023-08-02 20:50:00
一揽子减税降费举措落地。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接连下发五份文件,重点聚焦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上述政策继续对现有的减免缓退税费优惠政策进行全面系统性梳理,重点对关系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科技企业创业创新领域的税费政策进行系统性改革,打破阶段性、区域性、行业性税费政策限制,努力为稳就业、谋创新上提供财税支持。”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表示。
  多个政策执行至2027年底
  此次两部门下发的文件都将执行至2027年底。其中,有两个文件属于税收优惠延续政策。
  比如,《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明确,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
  《关于延续执行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提出,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再担保合同对应多个原担保合同的,原担保合同应全部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再担保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两部门也作了明确。比如,《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要求,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其中,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减税降费是下半年政策方向之一
  下半年,减税降费仍是政策方向之一。日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
  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下半年积极财政将持续加力提效,进一步优化和延续税费优惠政策缓解微观主体压力。前期延续实施的税费政策取得了较好的稳增长效果,下半年可能会延续已到期的部分企业税费政策,增大现有相关政策力度,持续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如进一步减免中小微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缓缴或降低社保费,提前退税,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降低用电、房租、物流费用等。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279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受益最明显,占比达到62%。
  “下一步,我们在落实好今年已出台的多项政策基础上,针对形势的变化,加强政策储备,积极谋划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税费优惠政策,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不断增强发展动能,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魏岩介绍。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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