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范围拓展至公积金组合贷

最新信息

青岛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范围拓展至公积金组合贷
2023-08-04 16:29:00
8月3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即日起,青岛市将在推行存量房单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业务办理范围,开通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此次青岛市放开了买卖双方贷款类型的限制,既支持卖方“带押”出售存在组合贷款的住房,也支持买方申请组合贷款购买“带押”房屋,为职工购房提供更多渠道和资金保障,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受益面。
  根据通知文件,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类型包括三种:
  一是原贷款类型为单纯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贷款机构为市管理中心或银行;新贷款类型为组合贷款,贷款机构为市管理中心和银行。
  二是原贷款类型为组合贷款,贷款机构为市管理中心和银行;新贷款类型为单纯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贷款机构为市管理中心或银行。
  三是原贷款类型为组合贷款,贷款机构为市管理中心和银行;新贷款类型为组合贷款,贷款机构为市管理中心和银行。
  今年3月3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推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据了解,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是指存量房交易前,卖方无须先行还贷,在不解除房屋抵押状态、交易各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完成存量房过户、再抵押,最后清偿原贷款解除初始抵押,该模式打破原有“卖方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办理交易过户—买方重新设立抵押”的存量房交易模式,支持一押房屋带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效提高存量房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据了解,青岛市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采取双预告登记模式,由存量房交易双方申办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抵押权人分别办理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待提存资金全部到位后,将预告登记转为正式登记,并注销原抵押登记。
  在此之前,今年3月23日,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存量房“带押过户”服务的通知》(青不动产政〔2023〕5号)发布,为规范办理“带押过户”业务提供了标准化参考。4月10日,青岛市第一例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在黄海公证处办理完成,存量房交易“带押过户”模式成功落地实施。
  与青岛市一样,还有不少城市亦在落实带押过户模式。为简化二手房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从去年以来,全国多个省市开始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
  今年3月31日,自然资源部和原银保监会公布的《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带押过户”推行情况、模式及配套措施情况,深入探索,以点带面,积极做好“带押过户”。
  从去年8月份以来,济南等部分城市率先探索开展“带押过户”。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初,全国已有包括珠海、昆明、济南、西安、苏州、南京、无锡、成都、东莞、广州、深圳、青岛等超40个城市正式发文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
  从各地的实践来看,“带押过户”主要形成了3种模式:一是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即通过借新贷、还旧贷无缝衔接,实现“带押过户”;二是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即通过借新贷、过户后还旧贷,实现“带押过户”;三是通过抵押权变更实现“带押过户”。
  监管部门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确定适宜的办理模式,并结合实践不断丰富发展。同时,也指出买卖双方涉及不同贷款方的业务时,鼓励各地积极引入预告登记,通过预告登记制度,防止“一房二卖”、防范抵押权悬空等风险。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青岛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范围拓展至公积金组合贷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