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内资第一所”,又被罚了!已无可执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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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内资第一所”,又被罚了!已无可执行资产
2023-08-05 12:35:00
昔日可比肩“四大”的“内资第一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又被罚了。
  证监会官网近日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简称“瑞华所”)在航天通信2017至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因瑞华所在航天通信年报审计中存在财务报表错报、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被证监会没收业务收入316.98万元,并处以633.96万元的罚款。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也被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图片来源:证监会网站
被罚没951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瑞华所在对航天通信2017年、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瑞华所对航天通信控股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慧海派”)与深圳市中芯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中芯”)、湖南中芯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湖南中芯”)的销售业务模式未保持职业怀疑,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识别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相关审计程序流于形式。
  一是对深圳中芯、湖南中芯的走访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二是在执行销售与收款流程控制测试合同管理过程中未保持职业怀疑,对获取的湖南中芯销售合同存在的明显异常未予关注。三是对智慧海派向湖南中芯的销售业务,未关注到物流单据收货人并非湖南中芯的异常情况,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瑞华所对智慧海派海外销售业务审计时,未充分获取反映实物流转完整过程的重要审计证据,未对发货单据等存在的明显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
  一是对智慧海派海外销售的审计过程中,未获取能反映外销实物完整流转过程的单据资料,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二是对智慧海派海外销售回款执行审计程序时,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销售回款的真实性,未对同一笔回款的对手方不一致等明显异常保持职业怀疑。三是对智慧海派海外销售控制测试、穿行测试过程中,未对获取的对账单无对方客户签章等明显异常保持职业怀疑。
  瑞华所对智慧海派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时,未对智慧海派客户回函信息与发函信息不一致等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169811.32元,并处以6339622.64元的罚款;对时任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刚山、左志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已无可执行财产
  作为内资排名居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8年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事务所排名第六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华所近年来多次收到证监会罚单。
  其中,作为康得新年审机构,瑞华所连续多年为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只有2018年年报时,康得新已经深陷危机,大部分董监高均无法保证年报业绩真实时,瑞华所才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今年1月,北京证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昊华能源年报审计执业中未勤勉尽责,瑞华所被“罚一没一”。
  上海金融法院去年9月的执行裁定文书显示,瑞华所已无可执行财产,并已被限制消费。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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