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实控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洁晓关于保理业务所作承诺事项 春兴精工及孙洁晓收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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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实控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洁晓关于保理业务所作承诺事项 春兴精工及孙洁晓收深交所监管函
2023-08-13 2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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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交所8月11日向春兴精工下发监管函,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春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自2016年4月开始与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洁晓作出承诺,若普创天信到期无法归还保理欠款,则由其以自有资金代为偿还保理欠款。公司未及时披露孙洁晓关于保理业务所作承诺事项,未在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承诺事项及进展情况。直至2022年4月,才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累计对普创天信提供商业保理金额3.2亿元,收回本金2.4亿元,剩余8000万元由孙洁晓履行承诺代普创天信偿还。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孙洁晓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未勤勉尽责,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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