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执行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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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执行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
2023-08-30 18:38:00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8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穗府办函〔2023〕44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落地执行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
  《通知》显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广州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也就是说,只要在广州名下无房,申请贷款买房按首套房计,执行首付三成政策。按照此前政策,在广州名下无房,但在异地有房贷记录,那么在广州申请贷款买房的首付比例在40%以上。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表示,《通知》的出台是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调控政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推动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前,住建部等三部门推动落实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并指出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据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认房”是指商业银行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会参考拟购房人在拟购房地的家庭名下实际拥有住房套数确定贷款比例;“认贷”是指商业银行会根据拟购房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来确定贷款比例。
  2010年5月,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住建部等部门出台“认房又认贷”政策。克而瑞研究中心认为,“认房又认贷”是典型的市场过热时期出台的限制性交易政策。当前,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以及支持和鼓励合理购房需求有序释放,应当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事实上,自7月中下旬以来,关于“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的相关提法频繁出现。
  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电视会议,强调调整优化房地产信贷政策。8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指出,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截止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这有助于降低购房者换房成本。
  贝壳研究院认为,“认房不认贷”政策有助于实现刚需型群体和改善型群体的良性循环。改善型群体将原有住房挂牌出售,增加刚需房源供给,满足刚需型群体的入市需求。此外,改善型群体卖掉二手房后购买新房,也有助于促进二手房、新房市场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来说,新房市场销售表现的改善有助于促进房企加快回款,提高拿地投资信心,土地市场获得修复,最终实现房地产市场和行业的良性循环。
  据克而瑞研究中心统计,2022年以来,全国至少已有65城对“认房又认贷”政策进行优化。如今,广州已正式发文执行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北京、上海、深圳等核心城市是否跟进调整,拭目以待。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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