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建设北交所 首批八项改革创新举措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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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建设北交所 首批八项改革创新举措出台
2023-09-01 19:01:00
9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下称《意见》)。围绕《意见》,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于当日发布首批八项改革创新举措。
  其中,北交所发布投资者适当性、上市条件执行标准、转板、发行底价、做市交易、融资融券等七方面举措,全国股转公司进一步优化新三板分层标准。
  具体来看,一是简化开户程序,便利科创板投资,直接参与北交所市场调整的情况。改革突破传统思路,将“重投资门槛”转为“重投资经验”。
  二是优化“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执行标准,明确发行条件中“已挂牌满12个月”的计算口径为“交易所上市委审议时已挂牌满 12个月”,允许挂牌满 12 个月的摘牌公司二次挂牌后直接申报北交所上市。
  三是优化发行底价确定方式。不再要求发行人提前确定发行底价,发行人可将后续询价或定价产生的价格作为发行底价,进一步提升新股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水平,促进一二级市场平衡发展。
  四是就优化转板安排征求意见。结合市场改革发展情况,特别是北交所上市公司数量增加、预期更加多元的实际,向保荐机构、上市公司等经营主体征集意见建议,后续将根据意见情况抓紧完善,进一步顺畅转板机制。
  五是优化做市交易制度安排。允许做市商使用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参与战略配售;调整做市商豁免报价安排与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的衔接,主承销商在披露购回完毕的公告后即可开展做市报价,引导做市商在新股上市后尽快提供报价服务;优化做市商成交金额评价指标。
  六是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扩大至全市场,同时明确新股自上市首日起自动纳入融资融券标的。
  七是优化新三板分层标准,删除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需累计融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要求。
  八是配套完善扩大做市商队伍相关安排。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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