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分别提高1000元 申报注意事项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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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分别提高1000元 申报注意事项看过来!
2023-09-01 20:40:00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3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分别提高1000元,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负担。
  消息一出,纳税人纷纷表示,这是个人所得税迎来的又一利好。
  “我家是一老两小,家里一个9个月的婴儿,一个6岁多的小孩刚上一年级,父亲今年61岁,正好3项政策全覆盖。”重庆市奉节县的梁医生看到新政后,立马算了一笔减税账:扣除标准提高后,个税申报时全年能多扣除36000元,相比去年,预计全年能少缴3600元个税,这些钱能给家里的婴儿买18罐奶粉。
  “我家有一老一小,今年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能多扣除24000元,收入持平的情况下,基本不用缴税。”万盛区的赵女士说。
  扣除标准提高后,申报是否有变化呢?
  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税务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明确,系统将自动计算享受。具体可以分为已按原标准填报享受和尚未填报享受扣除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通知》发布前,纳税人已按原标准填报享受了这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自9月份起,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时享受。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第二种情况,如果纳税人目前尚未填报享受这3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纳税人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由任职受雇单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申报系统已经完成升级,并设置了弹窗提醒。但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需要对个人所得税APP升级至最新版本后,系统才能按提高后的标准自动计算享受。”重庆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杨睿表示,税务部门将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宣传辅导和政策精准推送,便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确保减税红利精准直达。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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