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希淼专栏丨住房信贷政策重大调整的逻辑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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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希淼专栏丨住房信贷政策重大调整的逻辑和意义
2023-09-02 09:00:00
董希淼(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
  8月31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而8月25日,住建部、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已经公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总体而言,上述文件对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力度较大,部分措施超过市场预期。住房信贷政策加快调整优化,将提振房地产市场的努力方向从供给侧转向需求侧,重在于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同时希望通过减轻居民房贷支出来稳住和扩大消费及投资。
  去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对首套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较多调整。而近期,金融管理部门及时回应市场呼声,进一步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住房贷款实际首付比例和利率下行,有助于减轻居民住房消费负担,稳住和扩大居民消费与投资;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提振居民住房消费的意愿和能力;有助于改善居民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首套住房贷款实施“认房不认贷”,主要是为了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受惠于“认房不认贷”措施的场景主要是,居民出售名下住房、结清贷款之后换购新的住房,可以执行首套房贷的首付比例、利率,即“卖一买一”群体是最大受惠者。同时,居民在本地无房而在异地有房,也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标准来申请房贷。此外,财政部等三部门明确居民换房退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25年。由于首套房贷首付比例、利率显著低于二套房贷,叠加退税优惠,这将有助于降低居民住房消费负担,进一步提振居民住房消费意愿。“认房不认贷”的要求之一是“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应明确“当地”的具体范围。一般而言,“当地”应以地级市和直辖市为范围,但需明确如是否包括郊县,以便于实际执行。
  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市场呼声最高,具有“一箭三雕”的作用:一是有助于减少借款人房贷利息支出,稳定和扩大住房消费需求,进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二是有助于缩窄存量房贷与新增房贷利差,减少居民扎推提前还款和违规“转贷”行为,为银行留住优质的房贷客户;三是有助于减轻居民住房消费负担,推动居民将储蓄转化为消费和投资,提振居民扩大消费的意愿和能力。
  从方式看,此次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以新换旧”,由银行根据借款人申请,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这种方式需要重新签订借款合同,重新约定贷款额度(一般是存量房贷未偿还的金额)、贷款利率(一般是当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的下限)。第二种是“协商变更”,借款人可向银行申请变更存量房贷利率。这种方式相对简单,双方协商一致后变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条款就可以。但不管是哪种方式,借款人都是向承贷金融机构即办理存量房贷的银行提出申请,目前不能更换银行,即不支持“跨行转按揭”。
  需要提醒的是,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是金融管理部门和银行一起给借款人发放的“大礼包”,借款人可以直接找银行沟通协商,不能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办理。市场预计最快从10月份开始,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可以实质性下调。
  此次调整,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对象明确为首套房贷,表明利率调整仍然坚持“房住不炒”原则,主要是为了降低刚性和改善性购房者的利息支出。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应不低于当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主要是为了维护政策的公平性和权威性。首套房贷利率全国性的下限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2019年10月至2022年5月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22年5月至今为LPR-20个基点。但对2019年10月之前的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应进一步明确。
  《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的变化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统一全国商业性房贷最低首付比例政策下限,即首套和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下限分别为20%、30%。此前,不同地区房贷首付比较复杂,部分地区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最高达80%。降低首付比例,有助于适当降低居民住房消费门槛,提高居民住房消费能力。二是将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从同期限LPR+60个基点,调整为不低于同期限LPR+20个基点。过去一段时间,住房信贷政策调整集中在满足居民刚性住房消费需求。而降低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有助于更好地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降低改善性购房者的利息支出。当然,无论是首付比例还是利率下限,文件调整的都是全国性政策下限。各地可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在全国性下限的基础上自行确定本地区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从目前情况看,预计全国多数地方不会另行加码,将直接执行全国性下限。
  上述政策调整对居民部门、房地产市场和宏观经济都将产生积极作用。对银行而言,上述政策对利润和息差有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大。银行可通过下调存款利率、压降负债成本以及拓展多元化收入,来对冲政策变化带来的不利因素。在政策实施一段时间后,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房地产金融政策,对限购、限贷、限售措施进行再优化,如取消过于严苛的限购措施、调整存量二套房贷利率等,切实降低居民住房消费负担,继续从需求侧发力激发住房消费需求,更好地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宏观经济运行持续好转。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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