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油价格系统9月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9月4日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为0.25%。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出现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形时,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9月5日是本计价周期的第九个工作日,调价窗口将在9月6日24时开启。本轮计价周期,国际油价震荡走强,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由负转正,目前正向幅度较小。根据测算,本轮成品油调价因对应调整幅度不足每吨50元而搁浅的可能性较大。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