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泛发动引导国企、民企设立慈善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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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泛发动引导国企、民企设立慈善信托
2023-09-06 20:05:00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慈善信托协同发展机制,广州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市工商业联合会等七部门,印发《广州市关于促进慈善信托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聚焦7大主要任务,明确七个部门在15项具体任务中的职责分工,搭建慈善信托协同发展平台,形成慈善信托发展联动合力。
  在委托人方面,《实施意见》提到,要不断丰富委托人类型,广泛发动、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设立慈善信托,并引导各类型慈善组织提供参与慈善信托的服务。
  怎样持续提升受托人能力?《实施意见》提到,应为慈善组织担任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提供系统培训,并引导信托公司打造慈善信托精品,发挥金融机构优势。
  慈善信托受托人承担着依据信托目的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在信托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实施意见》强调,根据委托人的需要,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或个人担任监察人。
  在拓宽慈善信托覆盖范围上,《实施意见》鼓励设立社区慈善信托,引导慈善信托围绕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为扩大慈善信托社会影响,《实施意见》提到,要将慈善信托纳入地方慈善综合指数评价体系,对通过慈善信托为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进行褒扬奖励。同时,培养慈善信托业务骨干,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慈善信托发展平台。
  在加强慈善信托协同监管方面,《实施意见》强调,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法定职责实施监管,并探索建立慈善信托协同监管机制。
  慈善信托以“慈善+金融”的形式,不断增强慈善的自我“造血功能”,为慈善事业发展注入新生力量。与此同时,慈善信托也扩大了社会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的渠道。
  近年来,广州市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慈善信托发展,通过“慈善+金融”等创新改革,积极发挥其在促进公益慈善事业中的作用,有力推动慈善信托的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广州市民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慈善信托协同发展机制,为“慈善+金融”创新融合发展“会诊开方”,持续研究出台推动广州慈善信托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充分发挥慈善信托在助力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
  慈善信托常识知多点>>>
  如何设立慈善信托?
  (1)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且该财产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
  (2)采取书面形式设立慈善信托文件,明确相关事项。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3)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信托文件向受托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4)民政部门在收到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出具备案回执是否符合规定。
  (5)信托公司新设立的慈善信托项目应当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报告或产品登记义务。
  慈善信托申请备案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备案申请书;
  2.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关于信托财产合法性的声明;
  3.担任受托人的信托公司的金融许可证或慈善组织准予登记或予以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信托文件;
  5.开立慈善信托专用资金账户证明、商业银行资金保管协议,非资金信托除外;
  6.信托财产交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由受托人提交到履行备案职责的民政部门指定的受理窗口。
  
(文章来源: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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