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励辖内金融机构在通州区设立绿色金融特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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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辖内金融机构在通州区设立绿色金融特色机构
2023-09-06 22:03:0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6日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北京地区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辖内金融机构在通州区(北京城市副中心)设立绿色金融特色机构,更好服务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通知》要求,绿色金融特色机构主要有新设和选择基础良好的现有机构转型升级2种设立方式。绿色金融特色机构的设立地点可根据本机构业务分布情况而定。要突出主业,发挥特色,保持绿色金融业务增速不低于各项业务增速水平,实现绿色金融业务占比逐步提升,在成立后5至10年内达到50%以上。
  《通知》强调,总(分)行(公司)要建立有利于绿色金融特色机构发展的工作机制,如通过单列绿色金融特色机构信贷规模或保险费率等方式,支持绿色金融特色机构拓展业务;通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激励、财务费用补贴等方式,帮助绿色金融特色机构降低经营成本等
  《通知》明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对本区域内开展的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建设工作提供开办筹备、办公用房、业务拓展、人才奖励等多方面扶持措施。如给予新设立或新迁入机构一次性开办筹备支持。其中,分、支层级机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支持;事业部、管理部、研究部等视影响带动给予不超过30万元支持;对需新增、更换办公用房的新设立或新迁入机构,协助选址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租、购房支持。其中,购买或自建办公用房的,按1500元/平方米给予支持;租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房租费用的50%给予支持。原则上,租房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对与绿色交易所合作并形成全国、全市首创性业务的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支持,每年按资产交易规模的1%、不超过500万元标准给予展业支持。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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