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晚,
东方时尚公告称,当天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
东方时尚投资的处罚决定,2023年8月28日,
东方时尚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东方时尚股份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7%,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东方时尚公告称,
东方时尚投资将通过自筹资金于2023年9月15日前购回此部分减持的股份,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
同日,上交所也下发了对
东方时尚控股股东处罚的决定。考虑到
东方时尚投资承诺将购回已减持股份,且如涉及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上交所决定,对
东方时尚控股股东
东方时尚投资予以监管警示。
本次减持新规与之前的减持规定相比,最鲜明的特点在于将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减持条件和上市公司分红和股价挂钩。
东方证券指出,受减持新规影响最大的行业是银行、房地产、钢铁等周期性行业。但考虑到这些行业主要是国有控股股东,自身减持的意愿从历史上看本来就较低、且减持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可能更多、流程可能也比较长,实际影响预计并没有看起来那么大。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