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 由福建高院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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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 由福建高院主管
2023-09-14 17:47:00
9月1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以及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的相关情况。
  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建平在会上介绍,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8430件,近5年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208天,同比下降729天。同时对无产可破类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审理周期在90天以内的案件占47.76%。同时,为优化破产规范、破产考评、破产能力,福建高院先后出台规范性文件,全国首创“执破直通”和“破产公共事务中心”,在“办理破产”项下设置29项三级监测事项,每年选派薄弱地区审判人员到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跨港涉境破产司法协助三个试点之一的厦门破产法庭跟案学习。
  截至2022年6月,全省九地市均已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2023年7月30日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挂牌成立,8月28日正式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据介绍,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依法接管破产企业财产、管理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由福建省九地市的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发起设立、由入选福建高院及各地市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及专业从事破产业务的自然人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成员来自各行各业,各地市管理人协会均为理事会员,充分满足地域性和专业性的特点。
  苏建平表示,作为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福建高院下一步将认真履行好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全面优化破产管理人执业环境,推动福建省破产审判事业不断发展。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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