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交易所就 公司债业务规则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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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北交易所就 公司债业务规则征求意见
2023-09-16 07:18:00
9月15日,沪深北交易所就公司债券相关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其中,沪深交易所起草修订共涉及5项业务规则,涵盖上市审核规则、发行承销规则、上市规则、挂牌规则、适当性办法等,主要遵循以下思路:一是坚持制度先行、规则先行,做好交易所自律规则层面制度衔接,构建统一的公司债券监管制度规则体系;二是结合债券市场监管实践,按照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要求,补齐制度短板,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具体来看,其中,审核规则统一了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审核标准与流程,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优化审核流程,构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审核制度体系;发行承销规则进一步推进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发行承销业务规范透明,明确询价、簿记建档等各环节程序要求,夯实承销机构、发行人等各方主体责任;上市规则统一了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上市标准与流程,强化募投项目存续期信息披露要求,优化信息披露监管安排,取消暂缓和豁免披露前置程序,调整自律监管措施类型。
  与沪深市场新增债券品类不同,北交所以承接企业债为切入点一体推进信用债市场建设。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北交所将推出除非公开发行方式以外的全部公司债券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各专项品种,规则体系、审核标准、审核流程等与沪深交易所总体保持一致。
  上交所表示,本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后,将做好相关反馈意见的收集评估和吸收采纳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业务规则,建立健全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规则体系。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继续做好相关配套准备工作,稳妥有序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承接。
  深交所表示,接下来,深交所将充分听取市场各方意见,研究吸收合理建议,履行相关程序后尽快发布实施。同时,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抓紧推进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各项配套业务指引修订工作,协同发挥公司(企业)债券功能优势,更好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助力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北交所表示,建设债券市场是完善北交所基础产品功能体系的必然要求。北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以参与承接企业债为契机,稳步推进信用债市场建设,搭建市场基础功能与业务框架。初期推出的产品将是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预计在年内分步实现发行审核、承销、交易等业务上线。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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