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A股公司
新湖中宝公告,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控股”)签署了《关于偿债暨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新湖控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
湘财股份的部分股票转让给
新湖中宝,以抵偿其剩余应付本公司借款本息32.25亿元,转让价格7.52元/股,转让股数428,908,058股(占
湘财股份总股本的15.00%)。
值得注意的是,
新湖中宝直接持有新湖控股48%股份。
湘财股份同样为A股上市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新湖控股仍为
湘财股份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24.13%;
新湖中宝成为
湘财股份第二大股东,持股17.78%。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