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调整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三无”人员首套普通住房不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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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调整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三无”人员首套普通住房不再征房产税
2023-09-21 11:16:00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20日,重庆市政府发布《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将征收对象中“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同时将纳税期限由每年的10月1至31日调整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并调整了相关部门和区域名称。
  公开信息显示,重庆自2011年1月率先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成为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之一。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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