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达成一系列成果和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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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达成一系列成果和共识
2023-09-27 08:54:00
双方同意加强中欧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在多双边框架下的交流与合作
  记者26日从商务部了解到,在25日于北京举行的第十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中,中欧双方围绕宏观经济、贸易与投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合作四个专题,进行了务实、坦诚、富有成效的讨论。双方就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改善营商环境、世贸组织改革、金融业双向开放和监管合作等达成一系列成果和共识。
  双方认为,当前世界正在经历深刻的历史之变,全球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在此背景下,中欧坚持对话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繁荣,具有特殊意义。今年是中欧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周年,双方愿共同努力,推动中欧务实合作健康稳定发展,为世界经济繁荣发展注入更多信心,并为第二十四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做好经贸领域的准备。
  双方同意加强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全球性挑战,维护全球经济金融市场稳定,为世界经济增长注入更多信心。
  双方承诺保持双向开放,为对方企业提供公平、非歧视的营商环境。中方愿与欧方定期召开中欧经贸混委会,充分利用中欧贸易投资政策对话、中欧经贸工作组等对话机制,加强中国商务部与欧委会贸易总司的交流。
  双方同意共同维护和加强以世贸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双方重申推进世贸组织的必要改革,并就推进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电子商务、贸易与环境、审议监督功能等领域工作达成多项共识。双方欢迎《投资便利化协定》的达成,将推动更多成员参与,使谈判成果早日纳入多边法律框架。
  双方同意构建稳定互信的产业链供应链,共同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稳定,反对“脱钩断链”。双方讨论了建立中欧原材料供应链预警机制等问题,同意保持沟通。
  双方同意加快欧盟农食产品市场准入进程,推动更多优质欧盟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扩大中欧农产品贸易规模,更好地满足双方民众的需求。双方同意重启中欧酒精饮料工作组。
  双方同意进一步推动金融业双向开放,鼓励各自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到对方市场投资展业。双方决定,在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机制下成立副部级金融工作组,加强双方在金融开放、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监管、可持续金融和金融科技等金融领域的合作。
  双方同意加强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合作,推广使用并完善《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助力中欧经济绿色转型。中方愿认真研究考虑将更多欧盟在华法人银行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范围。
  双方同意加强中欧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在多双边框架下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国际经济金融挑战,并加强“合格中央对手方”监管合作。中国证监会和欧委会有关部门将共同评估关于中央对手方监管和监管框架的等效性认定,为提供清算服务的中国期货交易所申请成为欧盟“合格中央对手方”创造条件。
  双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发展。欧方欢迎中方近年来在优化外资银行在华分行监管要求方面取得的成果。中方希望欧方在修订银行业监管相关政策指引时充分考虑中方合理关切,为中资银行在欧发展提供良好营商环境。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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