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最新信息

两部门: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2023-09-27 15:54:00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两部门: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