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基金:积极践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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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基金:积极践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
2023-10-09 15:38:00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网信办联合开展的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正在进行。泰康基金积极响应号召,开展系列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活动,帮助投资者养成更好的金融素养,提高金融安全意识。
  随着国内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群金融风险也与日俱增,去年“个人养老金”落地以来,各种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实施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屡见不鲜,了解常见的诈骗套路,对于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显得格外重要。
  针对此类现象,泰康基金在宣传活动中总结出三大常见养老诈骗套路。
  第一,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
  在此类骗局中,不法分子通常以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采取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有的养老服务机构没有养老基地或养老实体,有的虽有养老实体但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
  第二,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
  在此类骗局中,不法分子通常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以“合法”运营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之名掩非法集资之实。
  第三,以销售“养老产品”名义吸收资金。
  在此类骗局中,不法分子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
  为此,泰康基金提醒投资者做好“三不”和“二要”。
  首先“不轻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陌生可疑的电话;购买理财产品应结合自身的承受能力,选择正规机构和渠道;在购买产品前,要多与亲人子女商量,对对方机构的真伪、产品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必要的判断和了解,警惕非正规机构的违法营销揽客行为。
  其次“不泄露”: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轻易泄露个人隐私,在合同签署时不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不要在陌生网站上填写个人信息,不随意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号、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以防被不法人员非法使用;接到电话时无论对方自称是谁只要提到钱,要第一时间多渠道核实对方身份,切记不能转账,无法核实时可去银行网点或派出所求助。
  最后“不贪心”:不贪图小恩小惠、赠送礼品、免费旅游等,谨记投资有风险,切勿相信所谓的“稳赚不赔”“低风险、高收益”等宣传口号,高额利息仅为噱头,一旦资金链断裂,不仅高额利息不可能兑付,连本金也难以追回;凡事多留心眼,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最后,泰康基金提醒广大投资者:遇到问题要及时拨打110求助,及时安装国家反诈骗APP,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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