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授权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债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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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授权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债限额
2023-10-16 13:51:00
据新华社报道,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0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授权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和其他多个议案。
  2018年12月底,在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审议通过了授权国务院的决定:一方面,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另一方面,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18年的这次授权明确了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自从2018年底授权之后,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债限额,成为这几年财政政策的常规安排。在前一年提前下达部分额度,有助于各省将相关额度安排进年初预算,这部分进入地方预算的资金能更快地被应用起来。
  提前授权下达部分新增地方债限额,能推动新增地方债资金更好地发挥作用。如果没有该授权,只有等3月份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当年预算报告(包括地方债额度)之后,财政部才能将各省额度下达地方,地方再经过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预算之后,才能使用新增地方债资金,这个周期比较长。
  在当前经济处于恢复阶段,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显得尤为必要。若按照2018年底授权比例来计算,由于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规模为4.52万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为7200亿元,专项债券为3.8万亿元),今年底可以提前下达2024年新增地方债务限额最高为2.71万亿元。
  当然,前几年每年下达比例未必能达到60%,具体额度由中央根据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的需要来确定。在授权期内,国务院每年提前下达的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应当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按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在每年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的预算报告和草案中,应当报告和反映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规模和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的情况;国务院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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