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医药: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

最新信息

百花医药: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
2023-10-18 20:17:00


K图 600721_0
  百花医药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蔡子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在“e互动”、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相应公告中多次披露减肥类产品相关信息,但未明确、充分说明利拉鲁肽、司美格鲁肽相关项目暂无任何客户委托公司研发,公司无相关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受托在研的减肥类产品中仅有奥利司他胶囊,以及相关项目不会对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况,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蔡子云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蔡子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百花医药: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