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布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地方债化解提速:从供需两端遏制新增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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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布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地方债化解提速:从供需两端遏制新增债务
2023-11-07 20:17:00
伴随着中央对地方债务风险的表述从“严控新增隐性债务”转为“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全面系统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速度正在加快。
  近日,履新的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首次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下一步财政政策重点,是在支出上持续发力;在政策上强化落实;在运行中严防风险。
  为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11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通报了2022年以来查处的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涉及22个市县,涉及新增隐性债务近460亿元。
  一位财政系统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地方政府通过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垫资、融资、借新还旧等违规举措屡见不鲜,是新增隐性债务的“重灾区”。不过,2018年以来,为了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各地都在加速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特别是“一揽子化债方案”以来,隐性债务风险稳步缓释。
  通过国有企业违规举债成“重灾区”
  此次财政部披露的8个案例中,一大半都是通过国有企业垫资、融资、借新还旧。
  财政部通报显示,在湖北省,部分地区要求省属国有企业垫资建设新增隐性债务。2008年以来,随州市、咸宁市、鄂州市及所属华容区、荆州市及所属荆州区、宜昌市及所属宜都市、黄冈市黄梅县、恩施州恩施市、荆门市钟祥市等地政府,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北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湖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省属国有企业签订协议,由3家企业垫资承担一级土地整理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城市综合开发业务,地方政府以土地收益偿付企业开发成本及适当收益。2018年8月至2021年6月末,形成新增隐性债务214.8亿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则是要求国有企业垫资建设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新增隐性债务。2016年2月起,广西柳州市北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议,垫资承担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土地一级整理开发、代行土地收储等业务。2018年至2021年6月末,形成新增隐性债务176.95亿元。
  在陕西省西安市,通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新增隐性债务。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依据西安市政府专项问题会议决定,西安国际会议中心等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西安国际会展中心展览馆等3个项目建设的名义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等5家银行贷款70亿元,截至2021年6月末,项目实际提款61.5亿元,其中26亿元用于西安国际会议中心项目建设支出,形成新增隐性债务26亿元。
  而江西省景德镇市以国有企业为主体融资借新还旧并作为化债处理造成化债不实。2021年1月至6月,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和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获取的融资资金3.43亿元,偿还12笔到期隐性债务并作为化债处理,造成化债不实3.43亿元;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募集资金、棚改贷款归垫资金以及自有资金12.05亿元,偿还到期隐性债务并作为化债处理,造成化债不实12.05亿元。
  在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市政府授权彭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濛阳新城片区综合开发城市综合运营商,开展区域内基础设施、地产开发等项目的投资、融资、开发、建设及运营工作,并承诺以预期土地出让收入等作为项目投资回报来源。截至2021年9月末,该公司累计筹集资金4.32亿元用于新城片区建设,形成新增隐性债务4.32亿元。
  上述财政系统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不得违法违规作出财政担保的决议,各级政府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债务,各级财政部门不得违法违规出具财政担保承诺函,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公司、事业单位不得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因此,国有企业等施工单位垫资、融资、借新还旧均属于违规新增隐性债务。
  “今年以来,市场和政策层面对于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关注度持续上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处置力度,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7月24日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在存量隐性债务规模较大、成本偏高,地方财政普遍承压的背景下,特殊再融资债或成为‘一揽子化债方案’的重要工具,将隐性债务转化为显性债务,隐性债务风险较高地区发行特殊再融资债缓释整体债务风险具有较大必要。”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主要成员、中诚信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袁海霞表示。
  从供需两端遏制新增债务
  除了通过国有企业违规举债,金融机构也是“高风险”区域。
  财政部通报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形成新增隐性债务12.76亿元,该分行被处以顶格罚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及辖区内相关支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形成新增隐性债务4.71亿元,该分行及相关支行被处以罚款。
  此外,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要求代理银行垫付资金且长期未清算新增隐性债务。截至2022年1月末,鄢陵县财政局未清算长期垫付资金,形成新增隐性债务20.14亿元。
  对于这些违规举债,相关处罚措施也较为严厉。
  财政部表示,此次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纪律观念不严,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严重影响了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充分彰显了对隐性债务问题终身问责、倒查责任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根据上述财政部通报,上述涉及隐性债务问责的地方党政主要官员和相关国企负责人、金融机构人员,都受到了问责,这包括做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教育、诫勉、警告、记过。
  其中,时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关某某、鄂州市常务副市长李某某、咸宁市副市长吴某等相关责任人;时任柳州市委书记郑某某、市长吴某等相关责任人;时任西安市市长上官某某、副市长李某等相关责任人;时任景德镇市委书记钟某某、市长刘某等相关责任人,时任彭州市委书记王某某,市委副书记陈某某、张某某等相关责任人,均被问责。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地方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通过问责和处罚等震慑措施,从供需两端遏制新增债务,对于遏制隐性债务无序扩张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一揽子化债方案包含多种措施。此前增发1万亿元国债给地方使用,并提前下达明年部分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均有利于减轻地方债的压力。
  袁海霞表示,今年以来化债积极性较高,年初至今,贵州、青海、云南、山东、福建、湖南、江西等省份均提出争取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等计划,部分地区明确提出通过再融资债券进行置换存量隐性债务,预计这些省份将积极申请本轮再融资债置换额度。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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