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刷量公司侵权 抖音旗下公司获赔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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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刷量公司侵权 抖音旗下公司获赔400万元
2023-11-07 21:18:00
11月7日,记者从天眼查App获悉,近日,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大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爱编马(杭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微播公司诉称,被告大焱公司研发针对抖音的轻抖产品,组织用户完成刷量任务,并在其中抽取佣金。轻抖用户以赚钱为目的完成他人发布的任务,可导致发布任务的用户的抖音账号增加虚假粉丝、虚假播放量、虚假直播间人气等效果。被告爱编马公司系轻抖产品及服务中的收款方,构成共同侵权。被告大焱公司、爱编马公司共同辩称,原告的“DOU+”模式与二被告的诉争行为之间,并无明显的区分,诉争行为也应当理解为正常的网络推广方式。
  法院审理认为,通过“DOU+”服务获得的是真实的流量数据,并非数据的作弊行为,区别于轻抖软件通过发任务等形式人工虚构数据、刷量引流的行为。被告大焱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帮助轻抖用户虚增人气的行为,属于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大焱公司与爱编马公司股东结构同一,具有紧密联系,构成共同侵权。最终,法院判决二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微播公司经济损失400万元。
  资料显示,“DOU+”是抖音内容加热和营销推广产品。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为抖音集团成员,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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