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豆神”或“公司”)的关注函。关注函要求
*ST豆神说明股东池燕明帮助共青城众智、马莉筹资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于借款的,请说明借款协议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请报备公司银行账户的收款凭证以及资金流水明细、相关借款协议等。
▲深交所关注函截图 关注函2023年9月15日,
*ST豆神披露公告称,共青城众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共青城众智”)、马莉尚未按期向公司支付江南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江南信安”)股权转让款6,860万元。股东池燕明帮助共青城众智、马莉筹资支付前述股权转让款,并做出《关于
豆神教育剥离江南信安相关事项的承诺》。11月7日晚间、11月8日午间,
*ST豆神分别公告称,池燕明已支付2,330万元、4,53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请
*ST豆神在函询池燕明的基础上核实说明以下事项:
1.请说明池燕明向公司支付江南信安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于借款的,请说明借款协议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时间、借款方名称、借款方式及相关安排、借款金额、年限、利息情况。请报备公司银行账户的收款凭证以及资金流水明细、相关借款协议(如适用)。 2.请结合第1问的回复,说明池燕明本次借款资金是否直接或间接来自*ST豆神于7月10日披露的《关于预重整进展暨签署预重整及重整投资协议公告》中涉及的重整投资人,如是,请说明本次池燕明向重整投资人融资代为偿付股权转让款是否以重整投资人成功参与*ST豆神重整投资为前提,二者是否为独立的交易安排、是否互为条件、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构成一揽子交易,请说明相关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帮助池燕明代为偿付是否存在商业合理性,并说明*ST豆神、池燕明与相关重整投资人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安排与协定。 3.请说明池燕明代为偿付江南信安股权转让款的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请说明*ST豆神对相关款项的后续用途。 4.*ST豆神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11月8日,
*ST豆神发布公告,公告称,共青城众智、马莉未能按期向
豆神教育支付江南信安第二期股权转让款6860万元,由于此因影响到
豆神教育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故有池燕明先生帮助支付并完成《关于
豆神教育剥离江南信安相关事项的承诺》。池燕明先生先后质押其持有的
豆神教育1000万股与300万股股票给
豆神教育指定主体以支付股权转让款。截至公告披露日,池燕明先生已完成股权转让款6860万元的支付,累计获取的质押股票为1300万股。公司与池燕明先生将于近日办理1300万股股票的解押手续。
▲*ST豆神公告截图(文章来源: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