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合同争议仲裁解决路径研讨会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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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合同争议仲裁解决路径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3-11-11 12:43:00
  11月9日,由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海南国际仲裁院、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仲裁解决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合同争议研讨会”在海南国际仲裁院成功举办。来自中信信托、五矿信托、中航信托、外贸信托、中诚信托、万向信托、国投泰康信托、山东信托、云南信托以及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的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上,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长王雪林、平安信托高级董事总经理宫丽平、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全国董事局主席蒋琪进行了开幕致辞。多位业内的专家学者进行了主题分享。
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长王雪林
平安信托高级董事总经理宫丽平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全国董事局主席蒋琪
  随着改革开放40年的经济快速发展,以及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的展业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宽和深化,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获得了蓬勃发展。与此同时,争议纠纷也应运而生并在逐年递增。目前以司法诉讼为主要争议解决方式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本次研讨会重点探讨了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纠纷的仲裁化解决。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仲裁相比诉讼,审判过程和审判结果均不公开,更具保密性,且仲裁员普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不仅符合委托人隐私保护和高质量服务的需求,也有利于保护信托公司商誉,更加契合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的业务特性。同时,因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主要是他益信托,如何让非信托合同签署方的受益人受到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束,需要进一步探讨和明晰。
  仲裁法学会秘书长谭剑分析了目前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纠纷主要涉及的主体,以及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并认为仲裁在解决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纠纷中具有天然的优势,同时对仲裁解决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纠纷提出了相关建议。
仲裁法学会秘书长谭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提出,要弄清楚股权家族信托的底层逻辑,推动仲裁法和信托法修订。中信登的登记范围、登记模式、公示公信效力等均有完善的空间,要探讨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和股权登记规范的无缝衔接,并进一步推进信托登记的数字化、透明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赵廉慧教授分析了家族信托纠纷的类型,阐述了用仲裁方式解决家族信托纠纷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并提出受托人可通过完善家族信托治理,建立委托人和保护人行权机制、家族宪章、家训、家族规约等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方式,减少家族信托纠纷。
中国政法大学赵廉慧教授
  海南国际仲裁院副院长陈华君讲述了用仲裁解决争议的优势,也介绍了海国仲与其他仲裁机构的不同特点,以及海国仲在财富管理合同纠纷解决方面的设想和突破,表达了海国仲在家族信托争议纠纷解决领域的决心和举措。
海南国际仲裁院副院长陈华君
  平安信托法律合规总经理郑艳提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与传统资产管理信托业务不同,其具有委托人主动发起、受托人根据委托人需求、量身定制个性化专业服务等特征。因此,在评判各方权责时,建议充分关注信托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达,避免过度干预“商业”诉求;树立信托当事人之间的平等商事主体地位的理念,避免以“格式”条款简单否定合同条款的效力;回归关注信托合同约定的各方权责的实际履行,避免脱离业务实际不合理提高受托人的“勤勉”义务标准。
平安信托法律合规总经理郑艳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云大慧根据长期从事财富规划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和思考,从家族财富传承领域律师实务的角度,论述了家族信托合同中适用仲裁程序的的可能性,并对如何利用家族治理文件预设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的方法作以说明。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云大慧
  在专题研讨环节,与会嘉宾就实务中遇到的各种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如约定仲裁条款对受益人如何有约束力、受托人的履责边际、委托人的权利保留界限、金融机构如何举证证明自己尽到了忠实、勤勉义务等进行了热烈的探讨。本次研讨会通过对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合同争议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进行全方位、多角度、高质量的讨论,对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业和仲裁新课题新领域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意义。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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