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改革与强制退市持续提速 港股强化优胜劣汰机制提升市场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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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改革与强制退市持续提速 港股强化优胜劣汰机制提升市场整体质量
2023-11-14 07:58:00
香港监管系统净化市场的节奏开始加快,从GEM(Growth Enterprise Market,即香港创业板)改革,到勒令不符合上市资质的企业除牌,港交所激活中小企业成交量、提升市场整体质量的决心持续彰显。
  近年来,港交所勒令除牌的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截至11月13日,据港交所官网统计,今年以来被取消上市地位公司数量已达38家,超过2021年的数量,逼近去年全年水平。
  GEM改革箭在弦上
  9月26日,港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GEM上市改革征询市场意见,提出的建议包括实施新的“简化转板机制”,让合资格的GEM发行人转往主板上市、为高增长的企业增设新的资格测试以及取消季度汇报规定。
  根据披露,此次咨询时间为期6周,已于2023年11月6日结束。港交所知情人士透露,咨询期结束后,将整理收到的意见,并做出必要的修改,预计新规则最快将在2024年年初生效。转板制度也将为优质企业提供多元的发展路径和上市地选择。
  从此次港交所刊发的咨询意见来看,GEM改革最关键的是引入新的“简化转板机制”,降低了中介机构服务成本,能够提振中小企业赴GEM上市,进而转到主板上市的意愿。同时,港交所引入新的财务资格测试,对研发投入高的科技企业“开闸”。
  新的“简化转板机制”下, GEM发行人只需在第一次上市时委任保荐人及刊发招股书,转主板时不再需要委任保荐人及刊发招股书。在目前转板机制下,GEM发行人在上市时、转到主板时,均需委任保荐人和刊发招股书。
  对此,香港华夏证券行政总裁王荣昆表示,因GEM转板至主板也需要聘任保荐人和招股书,许多中小企业受限于中介机构服务成本,宁可等到足够规模、符合主板上市条件才申请上市,这样可能削弱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
  尽管港交所简化了转板机制,但对拟赴主板“赶考”的企业,要求仍趋严。根据咨询意见,GEM发行人须具备主板上市的所有资格,已刊发作为GEM发行人的3个完整财政年度的财务业绩,其间拥有权和控制权不变及主营业务未发生任何根本性变化。此外,在此次“简化转板机制”意见中,对GEM发行人转板前的流动性亦有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为了谨防有财务数据“瑕疵”的企业赴主板上市。因2015年至2018年GEM市场“壳股”较多,对其转板设置较高的流动性门槛,能遏制“造壳”问题。因之后GEM上市公司转主板时不再需要委任保荐人及刊发招股书,中介机构须更严格提升执业质量。转板机制更为畅通后,中小企业估值水平有望提升。
  针对首次上市规定,港交所表示,将为大量投入研发活动的高增长企业推出新的资格测试。采用此新测试的GEM上市申请人,除符合其他条件外,须确保其在上市前两个财政年度的合计研发开支不少于3000万港元,每个财政年度的研发开支占同期总营运开支达15%或以上。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旋表示:“我们建议引入新的财务资格测试,希望能吸引注重研发且具有高增长潜力,但没有净运营现金流记录的公司来上市。相信新的测试标准有助于吸引靠研发驱动的成长型公司。”
  独立股评人岑智勇表示,GEM定位为中小企业融资,应扩大中小企业服务覆盖面。除了制度改革外,还应考虑如何吸引除香港本地以外的中小型公司,如来自粤港澳地区乃至东南亚的企业,从而优化GEM发行人结构,提升投资者参与度。
  强制退市大幅加速
  11月13日,港交所官网显示,11月16日上午9时起,南海控股将被取消上市地位。
  10月26日,6家港股公司同日被取消上市地位,分别是天山发展、高银金融、海升果汁、新海能源、中国数码信息、中国创意数码。
  这显示香港监管对建设高质量市场的决心日益强烈,有重大违规行为或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投资风险的公司将不断被“淘汰出局”,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加速形成。
  今年以来被港交所除牌的38家港股公司主要有两大特征:一是均为小市值港股,普遍在10亿港元以下市值,且财务状况不佳;二是大部分属于传统行业,如地产投资、影视娱乐、能源、消费等,且缺乏实质性经营业务。
  港股公司被除牌的原因主要是:有重大失当行为,未能刊发财务业绩、财务报表附有无法表示意见及否定意见,以及公众持股量不足等。
  2018年,港交所修改上市条例,推出“快速除牌”机制,主板上市公司若连续停牌超过18个月(主板《上市规则》第6.01A条),GEM上市公司若连续停牌超过12个月(GEM《上市规则》9.14A条),港交所有权取消公司上市地位,也可视个别停牌公司的具体事项和情况随时刊发除牌通知。
  业内人士认为,香港监管机构对于企业是否退市的判断有较强的自主权。香港监管机构有权在认为发行人或其业务不再适合上市、缺乏足够业务运作,或者可以认定已长期停牌的发行人所提交的复牌补救行动不足以恢复其上市地位等情况下,决定将该证券除牌,这是香港监管实质审核权的体现。
  自2018年《上市规则》修改除牌程序生效以来,被勒令除牌的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加。港交所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被勒令除牌的上市公司为19家、31家、34家、47家。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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