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宋守军受贿、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一审公开宣判

最新信息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宋守军受贿、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一审公开宣判
2023-11-14 19:46:00
据“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14日,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被告人宋守军受贿、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宋守军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查明:
  一、受贿罪
  2012年9月至2022年9月,被告人宋守军利用担任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加气站建设、采矿许可证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54万余元。
  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宋守军利用担任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违规通过行政复议方式,责令原泰安市国土资源局不经招拍挂程序向相关公司低价出让739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致使国家利益造成1362万余元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守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宋守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宋守军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鉴于宋守军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可以依法对其从轻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宋守军受贿、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一审公开宣判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