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获得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批复。
公告显示,
京投发展收到控股股东京投公司作出的《关于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京投公司同意
京投发展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
此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此前的10月30日,
京投发展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为7.4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