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携手筑保障 检察同心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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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携手筑保障 检察同心促发展
2023-11-22 10:07:00
老区苏区携手深化拓展检察协作,筑牢振兴发展法治保障。
  11月16日,广东梅州、福建龙岩、江西赣州三市检察机关在梅州举行深化拓展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会上签订《关于深化拓展梅州龙岩赣州跨区域检察协作的框架协议》(下称《协议》)。
  三地检察机关又一次携手,目标更为明确:以法治合力保障老区苏区振兴发展,为三地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保驾护航。
  据了解,三地将重点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区域互联互通、打造平安和谐边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做好红色资源保护五个方面深化交流协作,着力构建检察协同监督新格局。
  梅州、龙岩、赣州是赣闽粤原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山水相连、人文相近、发展相融。近年来,三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交流与合作,在生态环境保护、民生司法保障、维护人身财产安全等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未来,三市检察机关将不断深化拓展合作框架,聚焦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稳定,通过跨区域协作平台加强交流互鉴,建立更加紧密、更加有力、更加高效的跨区域协作机制,打造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区域协作的“检察样板”。
  合作再升级
  拓宽三省边界合作范围
  阳光明媚,河子口两岸的树木显得愈发葱绿,清澈的河水沿着河道从龙岩流入梅州。“河子口是我们灌溉农田的主要水源,前些年干旱的时候,水稻灌溉全靠河子口的水。”武平县下坝乡下坝村村民刘大叔说。
  水质的稳定,得益于粤闽赣“三省五县”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的开展。这些年,蕉岭县、平远县、武平县三地的检察官不断加强联系,提升了对交界河的巡逻频率,发现污染问题及时解决,维护了水质的稳定,为两岸村民农业用水提供了保障。
  据了解,2018年3月,广东省蕉岭县、平远县,江西省寻乌县、会昌县,福建省武平县签订交流合作框架协议,打破地理界限的条条框框,实行联防联控,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协作工作机制,重点督促做好边界生态环境保护、水源涵养和污染防治等工作。
  三省协作,合力攻坚。上述的案例在梅州并不鲜见。
  梅州、龙岩和赣州同属革命老区,有着振兴发展的共同愿望。
  以先学一步、先谋一步、先行一步的实际行动,按照不同条件、不同类型,将检察建议融入“两山”实践中,梅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一盘棋”,初步探索出一套具有客家特色、客家经验的工作做法,不断发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模式,创造省际边界城市合作的特别范例。
  区域联动协作机制,推动梅州公益诉讼工作迈上新台阶。
  数据显示,2017年7月至今,梅州市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42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57件。其中,发出诉前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253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0件,立案数、诉前程序数、提起诉讼数均位居全省前列。
  得益于前期的系列探索,梅州市检察机关推进边界城市合作有基础有条件、有信心有能力。
  跳出过往看今朝。《协议》的签订不只是对过去的延续,在高质量发展之年,三市检察机关的深度合作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
  宏观来看,梅州地处粤闽赣三省交界,是粤港澳大湾区连接海西经济区的桥头堡。2022年9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支持梅州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总体方案》,赋予梅州“一区两城”的战略定位。
  梅州正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加快建设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梅州、法治梅州。
  微观来看,梅州与龙岩、赣州在经济社会法治等多方面展开了丰富而务实的合作交流。积极探索革命老区苏区省际交界区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推进区域合作、开放联动,是梅州之责、梅州之幸、梅州之愿。
  “加强三市检察机关交流与协作,对促进法治力量的融合与创新,推动政法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行稳致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维表示。
  内容再深化
  围绕五个方面加强联动
  过去一年,梅州市检察机关围绕粤闽赣三省的社会治理现状,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公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跨境涉公益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检察机关协同带动区域内相关部门开展公益保护综合整治,社会治理格局由各自为政向共建共治共享转变。
  从新的起点走向更高的起点,如今摆在梅州市检察机关面前的,是一场着力推动检察工作在跨越升级上实现新突破、新发展的接力赛。
  翻阅《协议》,不难发现经济发展居于重要位置。《协议》指出,三市将加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协作,聚焦赣闽粤升级交界地区经济合作,协力平等保护三地民营企业,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打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行政壁垒,凝聚多部门合力。通过线索移交、协同办案、高效办理的合作机制,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梅州早有探索。
  “在办理这起行政检察监督案过程中,检察官实地走访企业,完整了解行政执法办案过程。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既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让企业安心扎根发展。”2023年7月,一名人民监督员在梅县区检察院参加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后,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该院检察官介绍,在履职过程中该院发现,行政执法部门对两家茶业公司进行行政立案查处过程中可能存在行政违法情形。经调查核实、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依法向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最终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这是梅县区检察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纾困的一个积极实践。为攥指成拳凝聚合力,去年以来,梅县区检察院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护航行动方案,并联合公安、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联等多部门,先后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合规等4个协作机制,形成“内部一体、外部协作、内外横向联动”的工作格局,为梅县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起一道法治屏障。
  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在强化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立足于此,梅县区检察院树牢依法平等保护理念,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手段护航实体经济更好发展。
  工作力度强不强、工作成效怎么样,从一组数据中便可窥见答案。2022年以来,梅县区检察院起诉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各类犯罪132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案企业人员不批捕4人、不起诉6人,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类似的案例在梅州还有很多。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梅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能动性,创新服务形式,推进检察服务点进工业园区、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等工作,坚决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以法治方式为全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方式再优化
  构建畅通无阻沟通机制
  “调查类型:非法处置生活垃圾;调查重点:是否存在擅自倾倒、堆放生活垃圾,是否存在无资质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在蕉岭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大数据应用平台随机调出一条曾办理过的线索进行演示,其数据采集、智能分类等功能让人眼前一亮。
  蕉岭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钟思华介绍,这是梅州市首个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
  2021年6月,蕉岭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中心正式成立。该中心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打造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和快速检测实验室,开启了“智慧公益诉讼”办案新模式。“有了这个大数据平台,调查取证、线索分析就容易多了。”钟思华告诉记者。
  公益诉讼是零到一百的过程,无论是线索发现、调查取证还是分析研判、制发建议乃至提起诉讼,大多由检察官自行完成。因而衍生出的案源发现难、线索分析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成了困扰公益诉讼发展的重要难题。
  信息化时代,数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迈向现代化的“船”与“桥”。建好“船”、搭好“桥”,检察工作就有了新的抓手。
  《协议》指出,三市检察机关要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跨区域重大案件信息相互通报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对跨区域重大工作、重大案件信息适时共享、及时通报进度和结果等信息。
  从以河为纽带,到围绕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等领域,互联网与大数据的运用将深入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推动三市协作迈向纵深。
  蕉岭县检察院在办理互联网医疗器械专项监督中,通过大数据应用平台搜集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查明该县范围部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存在医疗器械注册证已过期、未在产品页面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等问题。
  该院根据平台推送的权力清单锁定监管主体,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加强对全县范围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的监管整改,取得了以“我管”促“都管”的良好办案效果。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该院大数据应用平台运行以来,共搜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33条,其中提供有价值案件线索184条,立案97件。该院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整改率达到100%,检察建议采纳率也达到100%。
  同时,科技应用也为公益诉讼办案插上了“智慧翅膀”。
  结合蕉岭县地处粤闽赣三省交界、生态环境良好的实际,蕉岭县检察院依托大数据应用平台指挥调度功能,与福建省武平县、梅州市平远县等开展“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视频联合巡河巡山活动,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河(林)长、检察长在办案中心协作指挥,实时查看巡查影像,快速发现河道和林区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
  “这种‘现场勘查+无人机航拍+后台联动指挥’的办案模式,有效解决了巡河巡山工作中因空间、时间限制而产生的办案效率不高、问题发现不全、溯源能力不强等问题,实现司法办案信息共享共融,推进跨省际区域性的生态资源司法保护联防联治。”蕉岭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大数据应用平台上线以来,三地检察机关共互相移送案件线索4件,办理涉水、涉林公益诉讼案件14件。
  延伸
  粤闽赣“三省五市”
  协作机制建立
  三省边界城市协作,此前早有探索。
  2021年,粤闽赣三地在该机制的基础上进行提档升级,探索建立粤闽赣“三省五市”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机制,成员单位包括广东省梅州市、河源市、潮州市,福建省龙岩市和江西省赣州市。
  日前,平远县检察院办理一起自粤闽赣“三省五市”协作机制建立以来首例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跨区域办案联动,推动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整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利益。
  “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寻乌县南桥镇与平远县八尺镇部分商户存在偷运液化气的情况,随后他们迅速将线索传至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平远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在接到寻乌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线索之后,平远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对辖区内各个乡镇的餐饮店、瓶装液化气供应站、代充液化气经营店进行全面摸排。
  “你们使用的液化气瓶已过期,不能继续使用。根据相关规定,我们需要对燃气瓶进行处理。”根据线索收集证据,并向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磋商函,推动其成立安全专项治理联合行动组,对违规店铺进行挂牌督办。不到3个月时间,平远全县有关液化气的问题处理妥当,效果立竿见影。
  “这事要是搁以前,且不说线索难以得知,等到安全事件发生的时候才进行排查只能是亡羊补牢,给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损害。协作机制不仅推动了我们的工作,也能倒逼我们检视自身工作。”上述负责人表示。
  与平远县类似,三市两级人民检察院都建立起了信息共享机制。各个成员单位实时通报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数据,有重大影响、区域关联的案件办理情况,行政执法及公益诉讼重大案件线索等信息,共同协商解决公益诉讼个案办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此外,各个成员单位还互通交界区域山水林田湖草重点生态环境监测情况、本地重要公益保护文件、侵害公益重大案件情况等内容,通过分析研判区域内典型案(事)件,加强公益保护风险预测预警。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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