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四方新材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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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四方新材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2023-11-23 1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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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23日,上交所对四方新材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就财务资助事项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条、第 2.1.6 条、第 6.1.9 条等有关规定。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德志、时任财务总监龚倩莹、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海明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2022年1至12月份,四方新材的营业收入构成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比97.55%。
  截至发稿,四方新材市值为29亿元。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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