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海南自贸港需建立适宜的财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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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海南自贸港需建立适宜的财税体系
2023-11-24 07:10:00
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之际,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受到各方关注。而海南自贸港代表着我国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其涉及一系列自由贸易区尚未碰到的问题和业态,包括金融、税收问题以及离岸贸易、离岸金融等新业务。
  在这样的背景下,海南自贸港要实现国际国内贸易的最大自由化、便利化,由此带来的“一线放开、二线管住”问题是能否建成海南自由贸易港至关重要的问题之一。
  在中国财税法治论坛暨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比较与规制衔接研讨会上,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家组财金组组长郝如玉表示,海南自贸港在不同阶段的建设中,在内外贸易、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等方面,都需要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管理机制以及风险管控体系,这是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的必要环节。
  围绕海南自贸港如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与会专家表示,财税制度是“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基础支撑。在此基础上,海南自由贸易港可借鉴国际经验,优化封关后相关税制与税收监管等内容,并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财税体系。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全面启动。《总体方案》强调,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推进高水平开放,建立开发型经济新体制的根本要求。
  在《总体方案》中,中央首次提出“海关监管特殊区域”这一概念,并提出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即2025年,海南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2035年,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一直以来,海南特有的区位优势和生态资源优势,不仅与东盟各国进行贸易往来十分便利,同时也为建设“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提供了便利。2021年,《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正式公布实施,这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迈入依法治岛的新阶段。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在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后,我国税制改革不断深化,税收立法也在加快推进,伴随税收法治建设和税收法治服务进入快车道,海南自贸港在财税体制方面的创新也将推动涉税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贸港将重构岛内销售税制度,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合并为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的销售税。这一改革是海南建设高水平自贸港的重要一环,也是提升海南自贸港税制优势的重要举措。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的介绍,未来将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进行各项制度设计。具体来看,在贸易自由化方面,除了海南禁止限制进口目录以外的货物,都可以自由地进出海南。
  在服务贸易方面,除了负面清单以外的跨境服务贸易实行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行管理。在投资方面,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实行更加简化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更加简化的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并且实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在投资领域给予更大的便利。
  此外,在与投资贸易相适应的税制方面,按照减税制、零关税、低税率的原则进行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税制体系。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体系逐步构建,以“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和“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动”为主要特征的180多个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文件也相继落地生效。
  在上述论坛上,中国报关协会会长白凤川认为,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的背景下,海南自贸港的对外开放也顺应了国内外“双循环”格局发展,这有助于海南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据悉,为推进海南自贸港的建设工作,研究探索海南自贸港通关监管模式的创新,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根据《总体方案》安排和海南省委省政府中长期政策研究的需要,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有关部委和企业界的专家学者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通关监管模式创新研究》。
  课题组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比较与规制衔接的问题开展了研究,并以课题报告的形式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言献策,从而扩大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对外水平与竞争力。
  在对海南省内多地实地调研走访后,课题组表示,海南自贸港的建设,是党中央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科学谋划做出的重大决策,海关通关监管模式的创新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内容,未来仍需要不断更新理念,完善体制和机制创新,从而为开放新高地提供更多参考路径。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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